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銷理財産品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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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銷理財産品協議書

協議書編號:                

 

甲    方:

購買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銷的理財産品的投資者

乙    方: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自願購買本理財産品,根據平等自願原則,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為規範甲乙雙方在理財銷售業務中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文件。

一、重要提示

(一)本産品非乙方所發行的理財産品,乙方僅作為本産品的代理銷售機構,非本産品的發行機構與管理機構,對本産品的業績不承擔任何保證和其他經濟責任,不承擔本産品的投資、兌付和風險管理責任。乙方受理的代銷理財産品業務申請,以産品發行機構的最終確認結果為準。

(二)本産品可能面臨政策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等風險因素,具體詳見《風險揭示書》。該等風險管理責任由産品發行機構承擔,乙方不承擔産品的風險管理責任。甲方在簽署本協議前,應當詳細閱讀本産品發行機構提供的《産品説明書》、《風險揭示書》、《投資者權益須知》、理財産品代理銷售機構提供的《代銷理財産品協議書》等理財産品銷售文件,並充分了解投資者的全部權利與義務以及産品的全部風險。

二、投資者的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保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完全適當的資格與能力訂立並履行本協議。(個人投資者適用)

(二)甲方是一家按照中國法律正式註冊並有效存續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擁有和支配其財産以及繼續進行其正在進行之業務的全部權利。(機構投資者適用)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簽署本協議後,即授權乙方在約定時間從約定交易賬戶扣劃甲方本協議項下的理財款項,或進行幣種轉換與境外投資,無論甲方單筆投資金額較大還是購買的産品風險較高等任何情形,乙方在劃款時均無須再通知甲方。

(二)甲方有權依照銷售文件約定獲得投資收益,在産品投資期內,投資本金不另計存款利息。

(三)甲方須妥善保管本協議,如有遺失,可持有效證件到原經辦機構辦理補發手續。

(四)甲方保證認真閱讀並遵守銷售文件的約定,保證投資資金的來源合法,投資資金係其合法擁有,不存在使用貸款等非自有資金投資本理財産品的情形,其完全有權投資本理財産品,且投資本理財産品符合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等規定)。甲方保證將積極配合乙方落實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等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時、真實、準確、完整的向乙方提供身份資訊等代銷理財産品業務所需資訊。

(五)甲方承諾配合向乙方提供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的資訊資料及身份證明文件,配合乙方完成投資者適當性、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資訊盡職調查、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等監管規定的工作。

(六)甲方承諾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有效,乙方應對甲方相關資料保密,但法律法規及金融監管機構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甲方資料如有變更,甲方應及時到原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因甲方未及時辦理變更手續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協議履行過程中乙方需聯繫甲方時,將按照協議約定的聯繫方式聯繫甲方。

(七)甲方承諾如果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發生變化時,須主動向乙方申請重新評估,如因甲方未盡告知義務或未向乙方申請重新評估,導致甲方風險承受能力和産品風險等級不匹配,由此引發的損失及其他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八)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投資本金不能從約定交易賬戶及時足額劃轉的,由此引發的損失及其他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九)甲方承諾在産品存續期內,除非按照産品説明書約定終止理財産品,否則不得要求乙方在産品非開放日提前退還已扣劃款項,且不得將約定交易賬戶銷戶。

(十)乙方按照産品説明書約定將本金及收益劃入約定交易賬戶後,即視為已向甲方完成支付義務。因約定交易賬戶凍結、挂失、換卡、銷戶、長期不動戶等原因造成賬戶變更或異常,甲方應及時到原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如因甲方未及時辦理變更手續而造成投資本金與收益無法入賬以及由此産生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一)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理財産品的相關費用,具體收費項目、條件、標準和方式,在産品説明書中載明

乙方亦有權根據服務項目或服務內容,對服務價格、優惠措施及其生效和終止日期、與價格相關的例外條款和限制性條款、諮詢(投訴)的聯繫方式等資訊通過乙方網點、網站等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甲方明示。乙方公告內容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應在充分知曉、理解有關公告內容後簽署本協議。

(十二)乙方不負責代扣代繳甲方應繳納的稅款,相關法律法規、稅收政策另有規定或産品説明書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三)通過其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購買理財産品還須遵從乙方相關渠道業務規定。

(十四)如果發生本理財産品基礎資産項下義務人未按時足額付款等情形,甲方同意,産品管理人有權向上述義務人進行追索,追索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等全部費用)將從追索回來的款項中優先扣除。

(十五)甲方同意,産品管理人有權代表甲方參加會議,對相關事項進行表決;産品管理人並有權代表甲方利益,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相關規定對理財産品投資産生的風險資産進行多種方式的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重組、債轉股、資産證券化、委外催收、抵債資産收取與處置、破産重整。

四、免責條款

(一)因監管部門政策變化、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戰爭、非建行原因的系統故障、通訊故障等不可控制因素,導致乙方無法或延後履行本協議的有關義務,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

(二)由於不可抗力或乙方無過錯的原因而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及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採取必要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

(三)非因乙方過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遺失協議、甲方協議被盜用、本協議交易賬戶被司法機關等有權部門凍結、扣劃等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如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時,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火災、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軍事行動,罷工,流行病,通訊系統故障、電力系統故障,金融危機、所涉及的市場發生停止交易等,以及在本協議生效後,發生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導致本産品違反規定而無法正常操作的情形。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防止産品資金損失的擴大,並在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後繼續履行本協議。如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協議的,則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將發生不可抗力後剩餘的甲方資金劃付至指定的甲方賬戶。

五、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産生的一切爭議,應首先本著誠實信用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法律)。

(二)在訴訟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六、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一)甲方過乙方網點櫃面渠道購買理財産品的,本協議自甲方簽署所購買産品對應的理財業務專用憑證、認繳認購或申購資金並經乙方登記系統確認份額後生效。投資者在乙方的網上銀行、手機銀行、STM等電子渠道購買理財産品的,本協議自甲方點擊同意確認該協議並成功購買後生效。

(三)除按産品説明書約定甲方或乙方享有的提前終止權外,甲方發生嚴重違約行為或交易資金被國家有權機關採取保全措施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

 

特別提示:

如甲方對乙方産品或服務有任何疑問、意見或建議,可通過撥打建設銀行95533客戶服務與投訴熱線諮詢與反映。

本協議適用於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的北向通業務。如甲方對所購買的北向通産品或服務有任何疑問、意見或建議,可通過撥打廣東地區(不含深圳)86-(0)20-95533,深圳地區86-(0)755-95533客戶服務與投訴熱線諮詢與反映。

本協議的繁體字版本僅供參考,簡體字版本與繁體字版本的約定或理解存在不一致時,以簡體字版本為準。本協議的解釋以及相關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內地法律並受中國內地法院管轄。

甲方承諾:我方已仔細閱讀上述所有條款,並已特別注意字體加黑的內容。中國建設銀行已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予以明確説明,我方對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我方以合法自有資金自願購買本理財産品,充分理解産品要素,完全知曉産品風險,願意並能夠承擔風險。我方做出的投資決策出於我方自己的判定,乙方不承擔責任。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銷理財産品協議書

協議書編號:                

    方:   購買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銷的理財産品的投資者

    方: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自願購買本理財産品,根據平等自願原則,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為規範甲乙雙方在理財銷售業務中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文件。

一、重要提示

(一)本産品非乙方所發行的理財産品,乙方僅作為本産品的代理銷售機構,非本産品的發行機構與管理機構,對本産品的業績不承擔任何保證和其他經濟責任,不承擔本産品的投資、兌付和風險管理責任。乙方受理的代銷理財産品業務申請,以産品發行機構的最終確認結果為準。

(二)本産品可能面臨政策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等風險因素,具體詳見《風險揭示書》。該等風險管理責任由産品發行機構承擔,乙方不承擔産品的風險管理責任。甲方在簽署本協議前,應當詳細閱讀本産品發行機構提供的《産品説明書》、《風險揭示書》、《投資者權益須知》、理財産品代理銷售機構提供的《代銷理財産品協議書》等理財産品銷售文件,並充分了解投資者的全部權利與義務以及産品的全部風險。

二、投資者的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保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完全適當的資格與能力訂立並履行本協議。(個人投資者適用)

(二)甲方是一家按照中國法律正式註冊並有效存續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擁有和支配其財産以及繼續進行其正在進行之業務的全部權利。(機構投資者適用)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簽署本協議後,即授權乙方在約定時間從約定交易賬戶扣劃甲方本協議項下的理財款項,或進行幣種轉換與境外投資,無論甲方單筆投資金額較大還是購買的産品風險較高等任何情形,乙方在劃款時均無須再通知甲方。

(二)甲方有權依照銷售文件約定獲得投資收益,在産品投資期內,投資本金不另計存款利息。

(三)甲方須妥善保管本協議,如有遺失,可持有效證件到原經辦機構辦理補發手續。

(四)甲方保證認真閱讀並遵守銷售文件的約定,保證投資資金的來源合法,投資資金係其合法擁有,不存在使用貸款等非自有資金投資本理財産品的情形,其完全有權投資本理財産品,且投資本理財産品符合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等規定)。甲方保證將積極配合乙方落實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等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時、真實、準確、完整的向乙方提供身份資訊等代銷理財産品業務所需資訊。

(五)甲方承諾配合向乙方提供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的資訊資料及身份證明文件,配合乙方完成投資者適當性、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資訊盡職調查、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等監管規定的工作。

(六)甲方承諾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有效,乙方應對甲方相關資料保密,但法律法規及金融監管機構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甲方資料如有變更,甲方應及時到原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因甲方未及時辦理變更手續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協議履行過程中乙方需聯係甲方時,將按照協議約定的聯係方式聯係甲方。

(七)甲方承諾如果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發生變化時,須主動向乙方申請重新評估,如因甲方未盡告知義務或未向乙方申請重新評估,導致甲方風險承受能力和産品風險等級不匹配,由此引發的損失及其他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八)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投資本金不能從約定交易賬戶及時足額劃轉的,由此引發的損失及其他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九)甲方承諾在産品存續期內,除非按照産品説明書約定終止理財産品,否則不得要求乙方在産品非開放日提前退還已扣劃款項,且不得將約定交易賬戶銷戶。

(十)乙方按照産品説明書約定將本金及收益劃入約定交易賬戶後,即視為已向甲方完成支付義務。因約定交易賬戶凍結、掛失、換卡、銷戶、長期不動戶等原因造成賬戶變更或異常,甲方應及時到原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如因甲方未及時辦理變更手續而造成投資本金與收益無法入賬以及由此産生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一)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理財産品的相關費用,具體收費項目、條件、標準和方式,在産品説明書中載明。

乙方亦有權根據服務項目或服務內容,對服務價格、優惠措施及其生效和終止日期、與價格相關的例外條款和限製性條款、咨詢(投訴)的聯係方式等資訊通過乙方網點、網站等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甲方明示。乙方公告內容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應在充分知曉、理解有關公告內容後簽署本協議。

(十二)乙方不負責代扣代繳甲方應繳納的稅款,相關法律法規、稅收政策另有規定或産品説明書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三)通過其他渠道(包括但不限於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購買理財産品還須遵從乙方相關渠道業務規定。

(十四)如果發生本理財産品基礎資産項下義務人未按時足額付款等情形,甲方同意,産品管理人有權向上述義務人進行追索,追索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等全部費用)將從追索回來的款項中優先扣除。

(十五)甲方同意,産品管理人有權代表甲方參加會議,對相關事項進行表決;産品管理人並有權代表甲方利益,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相關規定對理財産品投資産生的風險資産進行多種方式的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重組、債轉股、資産證券化、委外催收、抵債資産收取與處置、破産重整。

、免責條款

(一)因監管部門政策變化、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戰爭、非建行原因的係統故障、通訊故障等不可控製因素,導致乙方無法或延後履行本協議的有關義務,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

(二)由於不可抗力或乙方無過錯的原因而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及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採取必要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

(三)非因乙方過錯(包括但不限於甲方遺失協議、甲方協議被盜用、本協議交易賬戶被司法機關等有權部門凍結、扣劃等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如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時,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火災、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軍事行動,罷工,流行病,通訊係統故障、電力係統故障,金融危機、所涉及的市場發生停止交易等,以及在本協議生效後,發生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導致本産品違反規定而無法正常操作的情形。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防止産品資金損失的擴大,並在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後繼續履行本協議。如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協議的,則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將發生不可抗力後剩餘的甲方資金劃付至指定的甲方賬戶。

、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産生的一切爭議,應首先本著誠實信用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法律)。

(二)在訴訟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一)甲方過乙方網點櫃面渠道購買理財産品的,本協議自甲方簽署所購買産品對應的理財業務專用憑證、認繳認購或申購資金並經乙方登記係統確認份額後生效。投資者在乙方的網上銀行、手機銀行、STM等電子渠道購買理財産品的,本協議自甲方點擊同意確認該協議並成功購買後生效。

(三)除按産品説明書約定甲方或乙方享有的提前終止權外,甲方發生嚴重違約行為或交易資金被國家有權機關採取保全措施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

 

特別提示:

如甲方對乙方産品或服務有任何疑問、意見或建議,可通過撥打建設銀行95533客戶服務與投訴熱線咨詢與反映。

本協議適用於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的北向通業務。如甲方對所購買的北向通産品或服務有任何疑問、意見或建議,可通過撥打廣東地區(不含深圳)86-(0)20-95533,深圳地區86-(0)755-95533客戶服務與投訴熱線咨詢與反映。

本協議的繁體字版本僅供參考,簡體字版本與繁體字版本的約定或理解存在不一致時,以簡體字版本為準。本協議的解釋以及相關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內地法律並受中國內地法院管轄。

甲方承諾:我方已仔細閱讀上述所有條款,並已特別注意字體加黑的內容。中國建設銀行已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予以明確説明,我方對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我方以合法自有資金自願購買本理財産品,充分理解産品要素,完全知曉産品風險,願意並能夠承擔風險。我方做出的投資決策出於我方自己的判定,乙方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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