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分期相對來説是一種比較靈活的分期付款方式,區別於善融分期,不受指定商品限制;區別於商場分期,不受特定商戶限制。
申請消費分期的單筆交易起點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或等值外幣,分期總額不超過永久信用額度且一般不超過人民幣5萬元。目前建行提供3個月、6個月、12個月、18個月和24個月的消費分期,由持卡人自由選擇期數。
關於消費分期付款業務的手續費率標準(注:收費標準如有調整,請以我行最新公告為準):
每月手續費=分期總金額*對應期數手續費率,將在分期後的每個帳單日按期入賬並收取。
根據您的申請期數來計收,每月都需要以您的消費總金額來計收。3期為0.7%,6期,12期,18期和24期都為0.6%
若您是由於退貨而申請提前終止分期付款,則需在下一個還款日前一次性歸還剩餘的所有本金,已經入賬的各期分期手續費不予退還。若您只是想縮短還款期限,可申請提前結束分期付款,需在下一個還款日前一次性歸還剩餘的所有本金及所有分期手續費。
成功辦理消費分期業務不改變原始交易積分,不另計積分。
龍卡信用卡消費分期付款(以下簡稱“消費分期”)業務是指持卡人單筆消費1000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幣,在最近一期帳單日前2日(外幣消費須在消費交易入賬後至最近一期帳單日前3個工作日)期間,通過我行信用卡網站,選擇未出帳單明細,或致電我行申請將消費金額逐筆分期,在約定期限內按月償還的業務。
您可在消費後至最近一期帳單日前2日(外幣消費須在消費交易入賬後至最後一期帳單日前3個工作日)期間,均可申請辦理。
您可以通過在信用卡網站註冊實名制用戶,進入“我的信用卡”,選擇未出帳單人民幣賬戶,根據需要進行消費分期的交易,點擊“申請消費分期”按鈕,並選擇期數,確認申請資訊並提交。
我行受理申請後將在您帳單日前處理完畢,若申請通過,具體賬務及還款情況將體現在您的下期帳單中,請予以關注;若申請被拒,我行將通過短信通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