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
(二)留學學生有效身份證件;
(三)申請人與留學學生的關係證明(如戶口簿、出生證明、監護人證明、公證書等);
(四)留學證明
新入學學生:提供境外學校或授權機構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接收函等;
已在讀學生:提供境外學校的有效學生證、在校證明等;
(五)境外學校或授權機構出具的尚在繳費期限內的學費清單、繳費通知書、選課單等學費證明材料;
(六)申請人工作及收入財力等證明;
(七)龍卡信用卡(有卡客戶遞交,無卡客戶同時辦理龍卡信用卡);
(八)《龍卡信用卡留學分期業務申請表》。
如業務申請時留學學生不在境內,須提供留學證明、學費清單及留學必要的外語語言考試成績單等已出國留學證明材料的彩色電子檔和複印件。
如果還沒有龍卡信用卡也沒關係!申請人可在申請”留學慧”分期業務的同時,向建行受理人員申請龍卡信用卡,我行會根據客戶的綜合資信情況評估您的龍卡信用卡辦理資格及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