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
我行董事會現有14名董事,均按照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股東大會選舉産生。其中,執行董事2名、非執行董事6名、獨立非執行董事6名。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負責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並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公司章程的規定和股東大會的授權行使職權。所有董事有責任積極參與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保護銀行利益及股東權益。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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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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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國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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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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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家進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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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董事、副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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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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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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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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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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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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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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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 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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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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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 敏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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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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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 芳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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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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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婉眉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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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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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麥卡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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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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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爾•沃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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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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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嘉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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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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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姆•惠勒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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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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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歇爾•馬德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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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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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簡歷
田國立先生,董事長、執行董事,自2017年10月起出任董事長、執行董事,自2018年3月起兼任中德住房儲蓄銀行董事長。田先生目前還擔任中國銀行業協會會長、“十四五”國家發展規劃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亞洲金融合作協會理事長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國際諮詢委員會委員。田先生2013年4月加入中國銀行,2013年5月至2017年8月任中國銀行董事長,其間兼任中銀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非執行董事;2010年12月至2013年4月擔任中信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其間兼任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非執行董事;1999年4月至2010年12月曆任中國信達資産管理公司副總裁、總裁,中國信達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1983年7月至1999年4月任職于中國建設銀行,曾工作于多個崗位,先後擔任支行行長、分行副行長、總行部門總經理及行長助理。田先生是高級經濟師,1983年畢業于湖北財經學院,獲經濟學學士學位。
呂家進先生,執行董事、副行長,自2020年12月起出任執行董事,自2020年7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長。呂先生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任交通銀行副行長;2016年5月至2019年1月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兼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行長;2012年12月至2016年5月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行長;2007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已于2012年1月21日整體變更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副行長;2005年7月至2007年3月任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副局長;2004年2月至2005年7月任遼寧省郵政局副局長;2001年3月至2004年2月任河南省郵政局副局長;1999年10月至2001年3月任河南省新鄉市郵政局局長;1998年5月至1999年10月曆任河南省郵政儲匯局副局長、局長;1988年7月至1998年5月先後在河南省郵政儲匯發行局、河南省郵電管理局工作。呂先生是高級經濟師,2014年6月獲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
徐建東先生,非執行董事,自2020年6月起出任董事。徐先生自2015年2月起至2020年6月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自1986年7月至2015年4月,在國家外匯管理局工作。期間,2012年6月至2015年4月,任管理檢查司副巡視員。2011年4月至2012年6月,任吉林省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2004年3月至2011年4月,任國際收支司副巡視員。2000年9月至2004年3月,任國際收支司銀行管理處處長。1994年9月至2000年9月,任國際收支司外匯市場管理處副處長。徐先生1986年畢業于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專業,獲金融學學士學位。徐先生現為本行主要股東匯金公司的職員。
張奇先生,非執行董事,自2017年7月起出任董事。張先生自2011年7月至2017年6月任中國銀行非執行董事;2001年至2011年先後在財政部預算司中央支出一處、綜合處、辦公廳部長辦公室以及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辦公室工作,歷任副處長、處長、高級經理職務。張先生自1991年至2001年就讀于東北財經大學投資係及金融係,分別於1995年、1998 年和2001年獲經濟學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現為東北財經大學兼職博士生導師。張先生現為本行主要股東匯金公司的職員。
田博先生,非執行董事,自2019年8月起出任董事。田先生自2006年3月至2019年8月,歷任中國銀行營業部主管、公司金融總部主管、公司金融總部助理總經理、貿易金融部副總經理、交易銀行部副總經理等職務。期間,2016年2月至2018年2月挂職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委常委、副市長。2003年10月至2006年3月任中國民生銀行會計結算部高級會計。1994年7月至2003年10月,歷任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會計處幹部、副科長、科長,大興支行見習副行長,會計結算部副總經理兼代理國庫業務部副主任。田博先生1994 年7月畢業于北京財貿學院金融學專業,獲經濟學學士學位;2004年11月獲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會計學專業管理學碩士學位。田先生現為本行主要股東匯金公司的職員。
夏陽先生,非執行董事,自2019年8月起出任董事。夏先生1997年8月至2019年9月任職于華夏銀行。期間,歷任資産託管部總經理、濟南分行行長,合肥分行行長,杭州分行紀委書記、副行長,溫州分行紀委書記、副行長等職務。1988年12月至1997年8月曾任職于中國工商銀行浙江省分行、杭州市分行、招商銀行杭州分行。夏陽先生是高級經濟師、會計師,1988年南京大學生物學系人體及動物生理學專業畢業,獲理學學士學位;2018年南京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夏先生現為本行主要股東匯金公司的職員。
邵敏女士,非執行董事,自2021年1月起出任董事。邵女士自2019年6月起擔任財政部監督評價局一級巡視員;1987年8月至1998年7月先後擔任財政部工業交通財務司幹部、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助理調研員;1998年7月至2000年6月先後擔任財政部財政監督司助理調研員、副處長;2000年6月至2015年9月先後擔任財政部監督檢查局副處長、處長、副局長;2015年9月至2019年4月擔任財政部會計司副司長;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擔任財政部監督評價局巡視員。邵敏女士1987年畢業于東北財經大學會計係,獲經濟學學士學位。
劉芳女士,非執行董事,自2021年1月起出任董事。劉女士自2019年7月起任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政策法規司)副司長、二級巡視員;2015年3月至2019年6月任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政策法規司)副司長;2010年7月至2015 年2月先後擔任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政策法規司)副處長、處長;2009年3月至2010年7月擔任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副處長;1999年7月至2009年3月先後擔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國際收支司幹部、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處長。劉芳女士1999年于中國人民大學國際經濟繫世界經濟專業研究生畢業,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馮婉眉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16年10月起出任董事。馮女士自2008年5月至2015年2月任匯豐控股有限公司集團總經理;1996年9月至2015年2月曆任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港幣債券市場主管、亞洲固定收益交易主管、亞太區交易主管、環球資本市場亞太區司庫兼聯席主席、環球資本市場亞太區司庫兼主管、環球銀行及資本市場亞太區主管、香港區總裁。同時,馮女士自2010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交通銀行非執行董事,2011年9月至2015年2月任匯豐環球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主席及董事、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及HSBC Markets (Asia)Limited 董事等職務,2011年11月至2014年1月任恒生銀行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馮女士目前還擔任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和恒隆地産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並在香港科技大學顧問委員會任職。馮女士1995年于澳大利亞麥考瑞大學獲應用財務碩士學位。馮女士曾于2013年獲香港特區政府頒發的銅紫荊星章,並於2015 年獲香港特區政府委任太平紳士。
M•C•麥卡錫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17年8月起出任董事。麥卡錫先生自2009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曾任ICI經濟學家,英國貿易及工業署經濟顧問、副部長,巴克萊銀行倫敦、日本區和北美區首席執行官,英國煤氣電力市場辦公室(Ofgem)主席兼首席執行官,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主席,英國財政部理事會非執行理事,JC弗勞爾斯公司董事長,NIBC Holding N.V.,NIBC Bank N.V.,OneSavings Bank plc,Castle Trust Capital plc和美國洲際交易所(ICE)非執行董事,牛津大學賽德商學院受託人。麥卡錫先生是默頓學院榮譽院士、斯特靈大學榮譽博士、卡斯商學院榮譽博士及倫敦市榮譽市民。麥卡錫先生獲牛津大學默頓學院歷史學碩士、斯特靈大學經濟學博士和斯坦福大學商學院理學碩士學位。
卡爾•沃特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16年10月起出任董事。沃特先生現為獨立諮詢顧問,向各國和金融機構提供戰略諮詢意見。沃特先生自2001年9月至2011年4月任摩根大通集團中國業務董事總經理、首席運營官和摩根大通銀行(中國)首席執行官;1999年1月至2001年7月由摩根士丹利公司派任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擔任董事總經理、首席行政官;1990 年9月至1998年12月任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銀行亞洲信貸管理及研究(新加坡)副總裁、主管,以及中國投資銀行集團(北京)董事、主管;1981年1月至1990年8月曆任化學銀行台北分行多個職位,包括副行長、總經理等。沃特先生曾于2012年在斯坦福大學弗裏曼•斯伯格裏研究所擔任訪問學者、兼職教授。沃特先生於1970年獲普林斯頓大學政治學和俄文專業學士學位,1980年獲北京大學經濟學專業高級研究證書,1981年獲斯坦福大學政治學專業博士學位。
鐘嘉年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18年11月起出任董事。鍾先生自2009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1980年加入德勤會計師事務所倫敦分所,1992年成為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1996年起任普華永道香港和中國大陸地區的金融服務專家,曾任普華永道香港地區人力資源合夥人,普華永道香港和中國大陸地區審計團隊負責合夥人,中國銀行審計項目組全球負責合夥人,香港公益金義務司庫,香港會計師公會職業道德委員會、職業責任風險限制委員會、溝通委員會及調查組的成員,還曾擔任中國銀行、中銀香港有限公司、交通銀行的重組及首次公開發行的審計負責人,Harvest Real Estate Investments(Cayman) Limited審計委員會主席與英國保誠集團亞洲公司獨立董事。現任金沙中國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傅德蔭基金有限公司受託人。鍾先生為英格蘭及威爾士特許會計師公會會員、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和澳門會計師公會會員,獲英國杜倫大學經濟學學士學位。
格雷姆•惠勒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19年10月起出任董事。惠勒先生自2017年任Thyssen-Bornemisza集團非執行董事2012年至2017年任紐西蘭儲備銀行行長;2010年至2012年任Thyssen-Bornemisza集團非執行董事、Privatisation 分析與諮詢有限公司聯合創始人;2006年至2010年任世界銀行董事總經理,負責運營;2001年至2006年任世界銀行副行長兼司庫;1997年至2001年任世界銀行金融産品與服務部負責人;1993年至1997年任紐西蘭債務管理辦公室司庫兼紐西蘭財政部副秘書長;1990年至1993年任紐西蘭財政部宏觀經濟政策負責人;1984年至1990年擔任經合組織(巴黎)會議紐西蘭代表團的經濟和金融顧問;1973年至1984年任紐西蘭財政部顧問。惠勒先生於1972年獲奧克蘭大學經濟學商務碩士學位。惠勒先生於2018年獲紐西蘭功績勳章。
米歇爾•馬德蘭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20年1月起出任董事。馬德蘭先生自2018年1月起任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受託人,自2018年4月起任法國郵政銀行監事會成員;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副主席,同時擔任穆迪公司歐洲董事會主席和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美國董事會成員;2008年5月至2016年6月任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總裁兼首席運營官,1994年至2008年5月還曾任職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歐洲及美國機構;1980年5月至1994年5月在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比利時及法國機構任職,1989年升任合夥人。馬德蘭先生為法國合格特許會計師,獲美國西北大學凱洛格管理學院管理碩士學位和法國魯昂高等商學院工商管理學士學位。
董事會專門委員會
董事會下設戰略發展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社會責任與關聯交易委員會等五個專門委員會。其中,審計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和社會責任與關聯交易委員會的主席均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且獨立非執行董事超過半數。
戰略發展委員會
本行戰略發展委員會由12名董事組成,主席由董事長田國立先生擔任,委員包括田博先生、馮婉眉女士、呂家進先生、劉芳女士、M•C•麥卡錫先生、卡爾•沃特先生、張奇先生、邵敏女士、鐘嘉年先生、夏陽先生和徐建東先生。
戰略發展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 ● 擬訂戰略及發展規劃,監測、評估其實施情況;
- ● 審核年度經營計劃和固定資産投資預算;
- ● 審查年度經營計劃和固定資産投資預算執行情況;
- ● 評估各類業務的協調發展狀況;
- ● 審核重大組織調整和機構佈局方案;
- ● 審核銀行重大投資、融資方案;
- ● 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行使股權投資、資訊技術規劃和資本充足率管理等許可權;
- ● 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審計委員會
本行審計委員會由7名董事組成,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鐘嘉年先生擔任,委員包括米歇爾•馬德蘭先生、田博先生、劉芳女士、卡爾•沃特先生、徐建東先生和格雷姆•惠勒先生。鐘嘉年先生具備香港的註冊會計師資格。本行審計委員會的委員構成符合境內外監管規定的要求。
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 ● 監督銀行財務報告,審查銀行會計資訊及其重大事項披露;
- ● 監督及評估銀行內部控制;
- ● 監督及評價銀行內部審計工作;
- ● 監督及評估外部審計工作;
- ● 關注可能出現的不當行為並確保有適當安排;
- ● 向董事會報告委員會工作;
- ● 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風險管理委員會
風險管理委員會由8名董事組成,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卡爾•沃特先生擔任,委員包括米歇爾•馬德蘭先生、馮婉眉女士、M•C•麥卡錫先生、鐘嘉年先生、夏陽先生、徐建東先生和格雷姆•惠勒先生。
風險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 ● 根據本行總體戰略,審核本行風險管理政策,並對其實施情況及效果進行監督和評價;
- ● 持續監督並審查本行風險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 ● 指導本行的風險管理制度建設;
- ● 監督和評價風險管理部門的設置、組織方式、工作程式和效果,並提出改善意見;
- ● 審議本行風險報告,對本行風險狀況進行定期評估,提出完善本行風險管理的意見;
- ● 對本行分管風險管理的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工作進行評價;
- ● 監督銀行核心業務、管理制度和重大經營活動的合規性;
- ● 兼任美國風險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 ● 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提名與薪酬委員會
提名與薪酬委員會由6名董事組成,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M•C•麥卡錫先生擔任,委員包括米歇爾•馬德蘭先生、馮婉眉女士、張奇先生、邵敏女士和格雷姆•惠勒先生。
提名與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 ● 組織擬訂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標準和程式;
- ● 就董事候選人、行長人選、首席審計官人選和董事會秘書人選,及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人選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 ● 審核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及經驗方面),並就為執行銀行的公司策略而擬對董事會作出的調整提出建議;
- ● 評估董事會成員履職情況;
- ● 審核行長提名的高級管理人員人選;
- ● 擬訂高級管理人員的發展計劃及關鍵後備人才的培養計劃;
- ● 審核行長提交的銀行薪酬管理制度;
- ● 組織擬訂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業績考核辦法,提交董事會審議;
- ● 組織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業績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和監事會的盡職情況評價,提出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分配的建議,提請董事會審議;
- ● 根據監事會對監事的業績考核,提出對監事薪酬分配方案的建議,提請董事會審議;
- ● 監督本行績效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的執行情況;
- ● 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關聯交易、社會責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關聯交易、社會責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由4名董事組成,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格雷姆•惠勒先生擔任,委員包括呂家進先生、卡爾•沃特先生和鐘嘉年先生。
關聯交易、社會責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 ● 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及銀行章程的要求,設計並提出銀行重大關聯交易衡量標準以及銀行關聯交易管理和內部審批備案制度,報董事會批准;
- ● 確認銀行關聯方,並向董事會和監事會報告,同時向銀行相關工作人員公佈;
- ● 接受一般關聯交易的備案, 或在必要的情況下批准一般關聯交易;
- ● 審查重大關聯交易,並提交董事會批准,並應同時報監事會;
- ● 研究擬定銀行社會責任戰略和政策;
- ● 對銀行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
- ● 研究擬定銀行綠色信貸戰略,監督、評價綠色信貸戰略執行情況;
- ● 監督指導管理層推進普惠金融相關工作;
- ● 指導和督促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管理制度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督促高級管理層落實相關工作,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重大資訊披露;
- ● 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