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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日報週二發表評論員文章稱,雖然包商銀行被接管只是個案,但也反映出部分中小銀行經營管理不規範的問題,需要亡羊補牢,扎牢風險防控的籬笆;對於其他銀行來説,也需要舉一反三,嚴守合規經營底線,認真檢查和處置自身經營過程中的風險隱患。
文章指出,包商銀行被及時接管,有效地防止了相關風險的發酵和擴散;需知銀行經營用的是儲戶的錢,而金融風險又有隱蔽性、不確定性、突發性和傳染性等特性,對此必須要有敬畏之心。
“要警惕“一股獨大”風險。比如此次被接管的包商銀行,大股東佔據了近九成股份,具有絕對話語權,容易把銀行當作“提款機”,通過關聯交易大量佔用銀行資金,形成長期逾期風險,”文章建議。
文章稱,當前,部分城商行和農商行股權相對集中,有的有很強的地方國企和地方政府背景,正常的信貸業務容易受到一些來自股東層面的“壓力”或“指導”,容易形成貸款逾期風險,對此有關監管部門要強化檢查和督導力度,對於存在類似問題的金融機構要儘早加以規範。
同時還要強化外部董事職能。銀行的外部董事,其履職意識、履職水準的強弱關係到董事會整體運作效能的高低及防範風險能力的強弱。當前,一些銀行選聘的外部董事缺少相應的履職水準和能力,部分外部董事淪為擺設和“簽字機器”,起不到防範銀行經營風險的作用。對此,應重點選聘懂銀行經營管理、懂經濟法律財務,具有較強履職能力和責任心的外部董事。要建立董事與經營層、職能部門的聯繫溝通機制。
此外,還要防範不正當競爭風險。個別中小型銀行因規模較小,品牌知名度不高,用戶信任感欠缺,吸引存款困難。為了提高存款總量,一些中小銀行絞盡腦汁,使盡手段。除了爭奪市場資金,一些中小銀行也盯上對公存款業務,通過各種公關手段,甚至乘人之危“挖墻腳”強拉存款。這些不正當競爭行為抬高了市場利率,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對此,監管部門應加強監控,對於那些高息攬存的銀行要重點關注,防患于未然。
關於近日包商銀行被接管一事,中國人民銀行上週日表示,完全是一個個案,需要客觀冷靜看,接管有效避免直接清償、保障程度低等問題,上週五同業存單發行已得到市場認可,目前大額債權收購與轉讓協議簽署工作正在有序推進;當前金融市場流動性總體充裕,金融風險總體可控。
來源:路透中文網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