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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出險別自作主張

  黃先生夜間駕車,由於視線不好,不慎將一位騎電動車過馬路的中年婦女撞傷。經交警認定,黃先生承擔主要責任。由於被撞中年婦女家境不佳,黃先生出於同情,在調解書中承諾承擔所有醫療費用,並每天補貼100元的誤工費。

  事後,黃先生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時,卻被告知不能按他所承諾的金額全額理賠,特別是誤工費更是超出保險公司的範圍。黃先生認為,購買保險的目的就是為了轉嫁風險,調解書上的約定賠償理應由保險公司全額承擔。

  專家點評

  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開具責任認定書,在此基礎上,雙方可共同協商達成賠償多少的調解書。但保險公司理賠時,並非要按照調解書的約定全額理賠,而是有著自己的一套理賠標準。通常以每年45月份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頒布的當地當年消費水準、收入標準、工傷賠償費用等作為依據。在標準線以內的可以賠償,超過標準線的不予賠付。也就是説,黃先生只能從保險公司得到按規定可獲得補償部分的理賠款,剩餘部分將由他個人承擔。

  盛大車險理賠專員表示,黃先生碰到的問題反映出長久以來保戶與保險公司缺乏溝通。一般説來,駕車過程中如果不幸出險,倘若是輕微事故,可選擇雙方協調解決。儘管如此,也要在第一時間聯繫保險公司;如果無法判斷事故嚴重程度,最好通過客服熱線,聯繫保險公司獲取建議。

  如果事故比較嚴重,特別是涉及到人員傷亡,大部分條款要求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進行報案,一旦超過這個約定時間,從合同法角度來説,保險公司可以不受理。這裡特別提醒車險投保人,向保險公司報案越早越好。通常的做法是,一旦出險,在保護現場的同時,馬上向交警報案,之後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繫,請他們速來現場勘察定損並協助處理。切忌個人私自達成協定,這會給以後的理賠埋下隱患。另外,車輛一旦出現問題,由於未及時修理導致損失擴大,擴大的部分損失保險公司也是不負責賠償的。

  

  注:本資訊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據此投資風險自負。

 

【來源:和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