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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索賠四“秘訣”

  近幾年,隨著人們保險意識的增強,參加保險的人也越來越多。但據調查,多數人在投保時對保險的認識不足,遇到災禍事故,需要向保險公司索賠時因自己不清楚保險條款而陷入索賠誤區,得不到應有的賠償。投保人如何讓索賠變得更容易呢?現筆者介紹四大“秘訣”,以供廣大投保人參考:

  “秘訣”一:認清保險責任

  在一般情況下,保單背面會清楚地印著哪些災害、事故屬於保險責任,哪些不屬於保險責任。如果事故原因在保險責任範圍之內,投保人就可以從保險公司獲賠,否則不會得到賠償。

  筆者認識的一位李姓投保人,為自己擁有産權的單元樓房投保了家財險,但在裝修房屋時嚴重違背了當地城市房屋建築的有關規定,當地房管部門要求其依法將其已經拆改的房屋結構必須進行復原。李某認為自己已經上了保險,應該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這筆費用。當保險公司員工將保險責任講清楚後,李某才恍然大悟,方知裝修拆改破壞房屋不在保險公司所保險的責任範圍之內,無法獲得賠償。

  “秘訣”二: 第一時間報案

  保險索賠都有一定期限。一旦發生意外險情,投保人要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聯繫,並儘快以書面材料提出給付保險金申請。比如説:當被保險人發生傷亡或是重大疾病等保險事故時,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否則,投保人有可能要承擔一些因未按時通知保險公司而所致的調查、取證等費用。

  目前,根據不同險種,報案時採取的途徑也不完全一樣。在一般情況下,住院醫療保險金的申請均需通過行銷部再傳遞至保險公司理賠部。其他各類保險可直接到保險公司理賠部報案。對於機動車輛投保人,及時報案則更為重要。一般情況下,投保人須在24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

  “秘訣”三:備好申請文件

  如果投保人要想順利獲得保險公司的賠付,首先要保存好投保單等各類證明單據。據了解,保險公司根據不同險種,理賠時要求投保人提供的資料也不一樣。

  一般來説,保險公司要求投保人提供自己有關證件的原件。比如死亡給付申請時,保險公司一般會要求投保人提供給付申請書、被保險人和身故金受益人以及申請人的身份證、被保險人的戶口簿、死亡證明書、法醫鑒定書或交通意外責任認定書、保險單及最後一期保費收據。

  對於醫療給付申請,保險公司一般會要求投保人提供給付申請書,被保險人和醫療金受益人及申請人身份證、住院門診病歷及醫療費收據、保單及最後一期保費收據。

  對於車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應該保存好交通隊處理事故時的證據,對財物損失的賠償需取得相應的票據、憑證。此外,投保人索賠時還需要準備好以下證明:保單正本原件與複印件、機動車輛保險出險與索賠通知書、行駛證及駕駛證複印件。如果各種文件都準備齊全,索賠將變得更容易。

  “秘訣”四:及時法律維權

  為了保護投保人利益,使投保人在出險後能夠及時拿到保險公司的賠償,《保險法》專門對保險公司理賠時間作了一定要求。所以,投保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規規定,保險公司在收到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投保人達成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給付義務。否則,將賠償投保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另外,對於給付保險金數額不能確定的情況,保險公司應當從收到索賠申請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支付,在最終確定數額後,再支付相應的差額。

 

  注:本資訊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據此投資風險自負。

 

 【來源:和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