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3-04-11 |
不幸遇上連環撞車。這種情況下,保險理賠流程到底要怎麼操作?本報記者趙永峰 攝 車輛上路或多或少都會遭遇一些小磕小碰的交通事故,其中常見的一個問題,就是不幸遇上連環撞車。在這種情況下,保險理賠流程到底要怎麼操作、定損如何來定呢?前不久,南京車主老吳駕駛車輛撞了前車後,緊接著又被後車給撞了。但老吳投保的保險公司卻認為,由於兩次撞擊導致責任難以分清,所以只賠一半。隨後,老吳將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訴至法院。最後,南京市溧水區法院審理後認為,第一次撞擊由老吳承擔全部責任,保險公司應當按保險合同約定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相信這個案例對不少昆明車主有所觸動,到底在遇到連環撞車時,應該怎麼向保險公司來索賠呢? 第一時間報警備案是關鍵 記者就老吳的這個情況諮詢了昆明某公司保險理賠專員胡勇,他告訴記者,這種情況要依照事故發生的實際情況而定,才能分清誰是責任方。胡勇説:“一般情況下事故發生以後,車主們首先就是給自己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備案,另外也要通知交警來裁決。”胡勇表示,當連撞事故發生以後,不論是第一輛車還是第二輛車、第三輛車,首先,車主們要做的就是各自報保險公司備案並且報警,然後拍下現場的照片。同時,車主們也需要留下彼此的聯繫方式,以便約定時間一起去快處快賠點協商處理。 頭車為無責任方出示相關有效證件即可 在老吳的這起事故里,三輛車究竟各自要怎麼來理賠呢?胡勇説:“通常發生這種連撞事故,顯然第一輛車的車主是無責任方,而他的責任方就是第二輛車的車主,所以第一輛車的車主在理賠的時候就只需要在交警來了以後,出示駕駛證、行車證以及交強險保單就可以了。”胡勇告訴記者,交警到事故發生地以後,就會裁定出責任方。隨後,第一輛車的車主就只需要帶上交警給出的裁決協議書、駕駛證、行車證以及交強險保單等複印件到汽車維修店維修車輛就可以了。胡勇表示,維修點會有相關的理賠工作人員來幫車主交接剩下的事宜,並與責任方的保險公司核定損失,等到和責任方的保險公司核定出結果以後,維修方會在車輛維修好後通知責任方來付費,並通知車主來取車就可以了。不過,胡勇提醒到,如果車主為事故的無責任方,不需要理賠的話,應該及時向所報保險公司銷案,這樣會有利於以後續保。 中間車 收集無責任方的維修單據和資料 胡勇表示,對於第二輛車的車主理賠流程,和第一輛車的理賠情況大同小異,不同的是,第二輛車的責任方為第三輛車的車主。不過,因為老吳同時也屬於第一輛車的責任方,所以在第一輛車主的車輛維修好了以後,老吳就應該把第一輛車車主的維修發票以及行車證、駕駛證、交強險複印件和定損單給集中收集起來,然後到其所投保險公司去申請理賠就可以了。同時,胡勇表明,責任方拿著收集到的資料去找保險公司理賠的時候,應該要保證定損單的金額與維修單的金額一致,因為在保險理賠的時候,保險公司只會認準定損單的金額,如果出現不統一的情況,那車主也就只能咽苦水自掏腰包了。 尾車 收集中間車及自己的維修單據和資料 胡勇説:“同理,第三輛車的車主也就和第二輛車車主的情況一樣,他需要收集第二輛車車主的相關資料以及自己的維修單據,然後去找自己所投保險公司理賠。”在連撞事故中,尾車為中間車輛的責任方,故保險理賠時,尾車不僅需要收集中間車輛的維修單據和相關資料外,還需要拿上自己的維修單據到保險公司理賠。 異地出險拍照取證、材料收集一樣不能少 最後,胡勇還提醒廣大車主,車主們的車輛若是在異地出險後,最關鍵的還是要及時報案和取證,以免影響後續理賠程式。如果是小事故,且已經向保險公司報案並拍照固定證據的,可過一段時間再去4S店定損維修。此外,因為現在大部分保險公司都實行通賠制,也就是説,一些小案子可以在出險地定損,並在出險地理賠,不用再回到承保地進行事故理賠。如果是發生雙方或多方事故時,要注意自己、尤其是對方的出險手續是否齊全,因為一旦回到承保地後,很難及時補充對方的材料,車主們就要多留個心眼了。 汽車保險理賠基本小常識 報案方式 電話報案、網上報案、到保險公司報案以及理賠員轉達報案。保險事故發生後,應在24小時之內通知交警,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 理賠週期 被保險人自保險車輛修復或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3個月內不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或自保險公司通知被保險人領取保險賠款之日起1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視為自動放棄權益。車輛發生撞墻、臺階、水泥柱及樹等不涉及向他人賠償的事故時,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門報案,及時直接向保險公司報案就可以。在事故現場附近等候保險公司來人查勘,或將車開到保險公司報案、驗車。 來源:雲南資訊報 2013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