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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保險建“防火牆”
發佈日期:2013-04-19

  本案例中王勤之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所以我們首先考慮給王先生配置足夠的保額。根據理財師的建議,需要給王先生配置200萬元的壽險保額,考慮到家庭收入來源完全依靠王勤之打理的私營企業,收入並不穩定,所以可以通過萬能壽險或投資連接保險等具有靈活繳費功能的産品來實現,同時附加至少20萬元的重疾險。如果王先生沒有社保的話,還可以附加一些住院費用類的保險以提高保障。同樣對於王太太來説,也可以選擇相同的産品配置,只是基本保額不需要設定得很高,10-20萬元就夠了,以減少保障成本的扣除。

  王勤之目前的家庭資産除了一套自用房産以外其他都是公司資産,從家庭財務結構的角度來看,這樣的配置是很不安全的。因為企業經營存在風險,如果在企業和家庭之間沒有建立起有效的防護機制,當企業經營中出現重大債務風險時,這種風險就會向家庭傳導,最終引發家庭債務危機。所以,在為家庭成員構建好基本的人身保障後,需要考慮的是為家庭建立好應對經營風險的“戰略儲備”。

  可以借助保險的“債務不追償”原則,用保險産品為家庭留下一筆誰也動不了的資金。考慮到王勤之女兒尚年幼,建議通過分紅型的兩全保險産品來實現。一般的分紅兩全保險産品都會按照固定的間隔(譬如2年一次或3年一次)給付生存金,這筆生存金和每年的分紅可以累計生息不斷增值,並根據需要隨時領取。這樣,我們就可以在子女的各個教育階段根據自己的財務狀況決定是否從中領取教育金和領取多少的教育金,如不領取的話這筆資金將繼續累積增值,最後轉換為個人養老金來使用。更為關鍵的是,一旦企業經營出現負債,這筆儲備在保險中的資金受法律保護可以免受債務追償,這樣就可以安全地為家人留下一筆誰也拿不走的、真正屬於自己的財富。而間隔給付的生存金返還又能滿足家庭的日常開銷,保證家庭生活不受太大影響。“公私不分”是目前很多小型私營企業中常見的現象,如果企業能夠一直運作良好,這也算不上什麼嚴重的問題。但如果在企業和家庭之間沒有建立起有效地防護機制,當企業經營中出現重大債務風險的時候,這種風險就會向家庭傳導,最終引發家庭債務危機。此時,人壽保險所特有的“不可被代位追償”的特性就能起到“防火牆”的作用。因為依據我國《合同法》規定,人壽保險不屬於債務的追償範圍,這樣就可以安全地為家人留下一筆誰也拿不走的、真正屬於自己的財富,保證家人生活不受影響,甚至還可以籌措起足夠的資金“重頭再來”。

來源:解放網-新聞晨報  201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