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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泰人壽恢復新業務 部分監管措施未解除
發佈日期:2015-03-03

“項俊波主席在複業文件上簽字了”,一位知情人士近日向證券時報記者透露。增資完成後,信泰人壽禁止開展新業務的監管措施被解除。

20143月保監會對信泰人壽下發的監管函顯示,截至2013年四季度末,信泰人壽實際資本為-14.75億元,最低資本為7.93億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85.96%。緊接著,信泰人壽收到了停止開展新業務、暫時禁止開設分支機構、暫停權益類投資的三道“禁令”。

17日,信泰人壽註冊資本由14.9億元增至26.4億元。公司已向中國保監會提出解除監管措施,正在等待批復。

“增資完成後,信泰人壽新業務將獲准開展,不過因為沒有達到150%II類監管標準,增設分支機構還會受到限制。”有內部人士對記者稱。

接著,信泰人壽考慮繼續增加資本金,以使償付能力充足率達到150%。“可能重新考慮2012年報批的4.1億元的增資方案。”前述知情人士稱,當時的方案因代表公司經營方連雲港和大股東永利實業在換屆規則的問題上引發一場官司,未獲保監會批復。

增資後,信泰人壽或將在人事上有一系列調整。值得一提的是,信泰人壽正是2014年因償付能力問題,被保監會下發監管函的四家公司之一。另外三家公司是:正德人壽、新光海航人壽、長安責任保險公司。

據了解,目前新光海航的償付能力仍然受壓,其增設分支機構的監管限制仍未放開。

正德人壽、長安責任保險的增資申請也已獲保監會批准。根據保監會公告,目前長安責任保險的監管措施已經解除。正德人壽增資後因只滿足償付能力充足I類標準,仍被暫停增設分支機構。

 

 

來源:證券時報網   201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