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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正式批復廣州南沙新區發展規劃
 

廣州南沙新區位於廣東省廣州市南端,區位條件優越,生態環境良好,産業基礎堅實,發展潛力巨大,輻射帶動範圍廣闊,與港澳合作緊密,戰略地位十分重要。科學規劃建設南沙新區,對於發揮粵港澳三地比較優勢,推進廣州新型城市化建設,深化新時期改革開放具有重要意義。

96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廣州南沙新區發展規劃的批復》(國函〔2012128號,以下簡稱《批復》),原則同意《廣州南沙新區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批復》指出,《規劃》實施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深化與港澳全面合作為主線,以生態、宜居、可持續為導向,以改革、創新、合作為動力,大力推進粵港澳全面合作示範區建設,努力把南沙新區建設成為粵港澳優質生活圈、新型城市化典範、以生産性服務業為主導的現代産業新高地、具有世界先進水準的綜合服務樞紐和社會管理服務創新試驗區,為全面推動珠三角轉型發展、促進港澳地區長期繁榮穩定、構建我國開放型經濟新格局發揮更大作用。

《批復》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進一步加強對南沙新區開發建設的支援和指導;廣東省和廣州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按照《規劃》確定的戰略定位、發展目標和産業發展重點,積極創造條件,有序推進《規劃》實施。

《批復》明確,建立由發展改革委牽頭,國務院有關部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廣東省、廣州市等有關方面參加的協調機制,幫助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在政策實施、項目安排、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援,為促進南沙新區開發建設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發改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