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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談地方債 應主要出售給當地居民
 

央行行長周小川日前在《中國金融》刊登的署名文章中對地方政府債券提出了自己的設想。他指出,中國今後若能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體系,地方債應主要出售給當地居民,以構成對地方政府債務的約束。

周小川表示,從國際經驗看,外部債務存在很多道德風險問題。中國也存在相類似的問題,比如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如果發債主體為省、市政府,而市場為全國性市場,也會出現舉債缺乏制約、道德風險、定價機制失效等問題。

因此,如果中國今後能建立一個地方政府債務體系,地方債應主要出售給當地居民,當地居民會基於自身的養老金、福利等問題來考慮是否購買,這樣就構成了對地方政府債務的制約。

對於國際上的主權債務問題,周小川提出,“是否應該考慮一個運作機制,讓政府債務基本集中于國內?”他認為,目前看來是可能的。而作為對這種機制的補充,如果負債的政府確實需要在國際上籌資,可向國際組織借款,如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

他認為上述做法有三個好處。

其一,有助於形成定價機制。如果某國在國際上借款,但卻無法提供足夠的還款保證,而外國投資人也缺乏有效的制約手段,那麼定價就可能出現問題。如果政府將絕大部分國債賣給國內投資者,這些投資者就會仔細權衡國債對他們微觀經濟情況的影響。

其二,有助於在國內形成共識機制。如果債務主要由國內公眾持有,他們之間更容易形成共識。現在歐洲的情況是,一方面政府實施財政整頓政策,另一方面公眾卻走上大街示威抗議。

其三,外國投資者很難對別國政府的主權政策予以制約,這不僅是因為資訊不足,也是因為外國投資者缺乏權力和渠道。國際組織在這方面會好很多,如作為補充性投資者可以有所作為。(財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