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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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業務

 

業務總類包括:信用狀通知業務、出口託收業務、轉開國內信用狀業務、信用狀轉讓業務等。

 

信用狀通知業務

提供客戶快速、便捷且優質之服務

 

出口託收業務

最快速度將您的出口文件正確寄達國外,並將款項收妥後如時撥入客戶的帳戶,讓客戶的資金運用更為靈活。

説明如下:

項目

説明

服務對象

凡信用往來正常,依法登記從事出口業務之企業。

付款方式

承兌交單:憑出口單據來行辦理,國外買方于承兌後即可取得單據。

付款交單:憑出口單據來行辦理,國外買方必須先付清貨款後始可取得單據。

 

轉開國內信用狀業務

説明如下:

項目

説明

服務對象

凡信用往來正常,依法登記從事出口業務之企業。

融資額度

參酌客戶實際出口結匯實績或其實際需求,依其營運、財務及信用情形等綜合評估核定,申貸方式:憑原始信用狀來行辦理。

商業效益

1.確保商業機密不被國內買方知悉。

2.利用原有出口額度取得開狀融資,免預先付款予國內買方。

3.當國外付款後,再付款予國內買方,降低交易風險。

 

信用狀轉讓業務

出口貿易商接到國外大訂單的同時,是否正苦惱著因額度不足或無額度而無法轉開信用狀而錯失商機?本行幫您解決無額度困擾

説明如下:

項目

説明

服務對象

凡信用往來正常,依法登記從事出口業務之企業。

申辦方式

憑信用狀(須載有可轉讓TRANSFERABLE字樣)來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