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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財富一號”五期新股申購類人民幣信託理財産品説明書

重要須知

本産品説明書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人理財産品協議書》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

若閣下對本産品説明書的內容有任何疑問,請向中國建設銀行客戶經理諮詢。

本産品只根據産品説明書所載的資料操作。

本説明書解釋權歸中國建設銀行所有。

 

一、産品要素

産品名稱

“建行財富一號”五期新股申購類人民幣信託理財産品

産品編號

200803260010000005

産品類別

非保本浮動收益型人民幣信託理財産品

本金及收益幣種

投資本金幣種:人民幣

兌付本金幣種:人民幣

兌付收益幣種:人民幣

發售規模

5億元

投資期限

6個月

投資起始日

2008年4月4

投資到期日

2008年10月4

産品募集期

2008年3月262008年4月1日

募集期是否計算存款利息

本金及收益兌付日

第一次兌付:20081013;

第二次兌付:2009113

資産保管人

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

産品預期年化凈收益率

5%-15%(扣除固定管理費和浮動管理費後)

投資起始金額

50萬元

投資金額遞增單位

1萬元

提前終止權

客戶無提前終止權,建行可提前終止

附屬條款

無質押等附屬條款

産品風險評級

(本風險評級為我行內部評級結果,評級結果的含義請參見後附的評級標準説明)。

資訊披露

産品凈值情況將按月在建行網站(WWW.CCB.COM)公佈

其他

産品到期日(或客戶贖回日或銀行提前終止日)至資金到賬日之間,客戶資金不計利息。

二、投資管理

中國建設銀行將對本産品所募集的全部資金委託平安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在投資期內根據資本市場運作情況投資于新股申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債券型投資基金以及其他信託計劃等。

三、理財收益説明

客戶實際收益=理財産品實際收益-投資管理費

理財産品實際收益=理財金額理財産品年化收益率實際理財天數/365

理財費用計提方式:請參照本説明書第四條。

四、費用説明與收取方式

本産品的投資管理費用包括固定管理費和浮動管理費。

1.固定管理費

本産品的固定管理費費率為信託資産的1%/年。

固定管理費每估值日計提一次並按月支付。(估值日:受託人計算信託單位凈值的日期,即信託開放日和成立後的每週最後一個交易日,如遇節假日順延)

2.浮動管理費

1)若産品未提取浮動管理費前年化收益率小于或等於6%(扣除固定管理費後),則不對該期産品提取浮動管理費;

2)若産品未提取浮動管理費前年化收益率大於6%(扣除固定管理費後),則按年化收益率大於6%部分的20%提取浮動管理費。浮動管理費(如有)于産品到期時計收。

浮動管理費=産品認購金額(産品年化收益率-6%)20%實際理財天數/365

五、本金及收益兌付

1.本産品到期時:

20081013中國建設銀行將把未凍結資金以及已實現投資收益向客戶兌付,凍結部分股票全部變現後將在2009113全部兌付。

2.若中國建設銀行提前終止本産品,則:

 受託人于信託實際終止時向中國建設銀行支付全部信託本金和客戶應得收益,中國建設銀行在收到足額資金後5個工作日內,將客戶投資本金和應得收益劃轉至客戶指定賬戶。

六、風險提示

1.市場風險:證券市場的運作受到國內外經濟、政治因素以及上市公司基本面狀況等的影響,可能出現較大幅度的波動,從而導致本投資計劃資産本金和收益變化,存在收益波動甚至本金損失的可能性。

2.流動性風險:投資者無提前終止權,可能導致投資者需要資金時不能隨時變現,並可能使投資者喪失其他投資機會。

3.通脹風險:本理財産品的目的是理財資金的保值增值,如果發生通貨膨脹,則投資所獲得的收益可能會被通貨膨脹抵消,從而影響到本理財産品的保值增值。

4.管理風險:在本産品運作過程中,可能因投資管理各方對經濟形勢和金融市場走勢等判斷有誤、獲取的資訊不全、或對於投資工具使用不當等,影響資金投資收益水準。

5. 受託人未能勤勉盡責的風險:信託公司違背信託合同的約定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資金導致信託資金受到損失,其損失部分由信託投資公司負責賠償,信託公司資産不足賠償損失時則由本信託財産即理財計劃承擔。

6.政策風險:由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改變、新措施的出臺而導致新股申購政策變化和市場波動,影響本産品投資運作或收益而産生風險。

7.其他風險:交易所停市、證券停牌等因素,直接影響投資運作或資産變現的風險;産品管理人、産品信託機構、産品託管機構或證券經紀商等相關機構無法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電力故障、通訊故障等,可能對本産品的投資造成不利影響;戰爭、自然災害、金融市場危機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存在超出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外的風險,可能導致資産損失和投資者利益受損。

七、資訊披露

1.資訊披露內容:組合資産凈值、突發性事件等;

2.資訊披露的頻率:每月(突發性事件三個工作日內報告);

3.資訊披露方式:每個自然月的第六個工作日通過中國建設銀行網站(www.ccb.com)或各營業網點發佈。

八、特別説明

1.若本理財産品募集規模不足3億,則産品募集不成功,協議不生效,我行將於募集期結束3日內,將投資者本金及相應的活期利息返還至投資者簽約賬戶。2.本説明書中的“預期收益率”不代表我行對客戶收益的承諾,最終收益以實際支付為準。3.當市場發生極端重大變動或突發性事件或新股政策變化時,為保護投資者利益,我行有權對基礎資産進行處置,相關資訊將通過網點公告或建行網站及時披露。4.本産品可能出現如網下申購新股鎖定期結束後未能上市正常交易等情況,導致本金和收益的分批延期兌付。

 

  中國建設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