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支付用戶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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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支付用戶服務協議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規範雙方業務行為,改善客戶服務,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龍支付個人客戶服務申請人(以下簡稱“甲方”)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中國建設銀行龍支付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協議雙方應予遵守。

第一條 定義

如無特別説明,下列用語在本協議中的含義為:

龍支付服務:指乙方借助國際網際網路、手機等方式為甲方提供的支付結算服務及資訊類服務。

龍支付用戶:指甲方按照乙方允許的方式取得的供甲方使用龍支付服務的唯一編號用於存儲用戶的相關個人資訊、被關聯的銀行卡資訊以及使用龍支付服務的所需資訊等

建行錢包:甲方開通龍支付服務時,乙方為甲方開立的小額人民幣結算賬戶,該賬戶根據甲方在乙方渠道不同認證方式賦予不同賬戶類型(II/III類賬戶),支援充值、提現、消費等。

手機銀行:是乙方借助行動通訊終端及網路為甲方提供包括龍支付服務在內的電子銀行服務的應用客戶端。

建行生活手機客戶端(APP):指乙方以網際網路等渠道為載體,為甲方提供服務及權益的統一入口,為合作平臺商家提供流量入口和便捷的行銷工具的移動生活服務綜合平臺,支援支付服務、金融服務、生活服務等多種應用。

身份認證要素:指在龍支付交易中乙方用於識別甲方身份的資訊要素,如客戶號(用戶名、證件號碼、手機號碼、銀行卡號等)。

密碼:指甲方在龍支付服務中使用的各種密碼,如登錄密碼、交易密碼、賬戶密碼等。

交易指令:指甲方通過龍支付渠道向乙方發出的查詢、支付、轉賬等指示。

錯誤:指乙方未能執行、未能及時執行或未能正確執行甲方交易指令的情況。

暫停服務:指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約定以及國家最新監管要求暫時停止為甲方提供全部或部分龍支付功能。

 

第二條 龍支付服務的開通及服務內容

(一)龍支付服務開通

1.甲方可通過乙方手機銀行、建行生活手機客戶端(APP)等渠道,登記甲方個人基本資訊及賬戶資訊,完成相關實名驗證後,可開通成為龍支付用戶。

2.甲方通過手機銀行、建行生活手機客戶端(APP)開通龍支付服務必須設置支付密碼,支付密碼適用於龍支付關聯賬戶及建行錢包賬戶線上線下憑密支付交易。

(二)龍支付服務內容

龍支付服務是乙方受甲方委託代甲方收款和付款的資金轉移服務,具體服務項目及內容請見手機銀行、建行生活手機客戶端(APP)等使用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務:

1.充值:甲方可以將名下的有效中國大陸銀行賬戶內的資金劃轉到甲方的建行錢包。

2.提現:甲方可以將甲方建行錢包內餘額劃轉至甲方名下的有效中國大陸銀行賬戶內,該賬戶開戶名稱需與甲方的姓名或名稱一致,且該銀行為與龍支付有相關合作的銀行。除被凍結款項外,乙方將於收到提現指令後的合理時間內,將相應款項匯入該銀行賬戶。甲方應理解,由於甲方提供的賬戶所屬銀行不同,會有到賬時間差。此外,乙方可能會對提現進行風險核查,因此可能會需要更長的時間完成提現。

3.消費:甲方可以使用龍支付服務向商戶購買商品和服務,乙方將根據甲方或商戶的交易指令,從甲方的建行錢包餘額或甲方關聯的銀行賬戶扣劃相應資金至商戶賬戶。

4.查詢:乙方將對甲方使用龍支付服務的操作的全部或部分進行記錄,不論該操作之目的最終是否實現。甲方可以通過手機銀行或建行生活手機客戶端(APP)等乙方服務渠道查詢甲方建行錢包內的交易記錄。甲方認為記錄有誤的,乙方將向甲方提供乙方已按照甲方的指令所執行的收付款記錄。甲方理解並同意最終收到款項的服務是由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對應銀行提供的,甲方需向該銀行請求查證。

5.取款:龍支付取款是甲方使用龍支付服務在現金類自助設備等完成的取款交易,目前已開通二維碼、刷臉、聲紋等方式。龍支付取款支援已綁定的建行借記卡、信用卡的取款(取款手續費按現行規定執行)。龍支付取款限額等風控要求按照銀行卡相關規定執行。

6.轉賬:是指收付款雙方使用本服務,在付款方向乙方指示收款方建行錢包和轉賬金額後,將付款方建行錢包或綁定銀行卡內指定金額的款項劃轉至收款方的一種資金轉移服務。甲方在使用轉賬服務時請注意:該項服務適用於甲方與收(付)款方彼此都有充分了解的轉賬行為。在甲方使用向手機號付款服務指示轉出資金時,甲方所轉出的款項將進入甲方向乙方指示的收款方的建行錢包;在甲方使用向微信朋友付款轉出資金時,甲方所轉出的款項收款方還將取決於甲方微信通知的接收人;在收款方獲得了建行錢包後,其建行錢包即具備接受(收)來自轉賬服務的轉賬款項的功能,但未進行實名認證的建行錢包可能會受到收款和(或)提現的限制。基於此項服務可能存在的風險,在使用轉賬服務時,甲方理解並接受:

1)為控制可能存在的風險,乙方對甲方使用轉賬服務時的轉賬款項的單筆轉賬最高限額、每日轉賬最高限額、每日轉賬次數進行了限制,並保留對限制種類、限制限額、轉賬次數進行調整的權利,甲方知曉此類調整並表示認可;

2)甲方可能收到由於使用轉賬服務的付款方指示錯誤(失誤)而轉賬到甲方建行錢包的款項,在此情況下甲方應該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的規定和實際情況處理收到的該筆款項;

3)使用轉賬服務是基於甲方對轉賬對方的充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對方的真實身份及確切的建行錢包等),一旦甲方選用轉賬服務進行轉賬,甲方應當自行承擔因甲方指示錯誤(失誤)及甲方洩露轉賬資訊而導致的風險。乙方依照甲方指示的收款方並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完成轉賬後,即完成了當次服務的所有義務,對於收付款雙方之間産生的關於當次轉賬的任何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糾紛解決途徑,甲方應當自行處理相關的糾紛。

7.甲方享受上述龍支付服務還須具備相關電子設備、能接入相應龍支付系統的網路等前提條件。

 

第三條 甲方主要權利與義務

一、主要權利

(一)甲方申請開通相應龍支付服務後,有權依本協議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務。

(二)甲方有權在本協議生效期間根據乙方相關業務規則對本協議項下龍支付服務提出變更或終止申請。

(三)甲方有權通過乙方網站、網上銀行、95533、櫃面等渠道申請暫停龍支付進行止付或恢復龍支付服務;暫停龍支付後,不影響綁定銀行卡在其他渠道正常使用。

二、主要義務

(一)甲方應通過正規途徑下載、使用龍支付,不要在非官方郵件或非正規網站提供的連結登錄或下載。

(二)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龍支付服務時,應當遵守本協議以及乙方不定期通過網點、網站、手機銀行、建行生活手機客戶端(APP)渠道公佈的相關業務規則等要求。

(三)甲方應保證其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真實、完整、有效,如有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照乙方要求辦理變更手續,通過乙方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建行生活手機客戶端(APP)能夠更改的個人資料,甲方可自行通過上述渠道變更,因甲方個人資料不真實、不正確、不完整等原因而發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不得通過龍支付渠道發送違法的、與交易無關的或破壞性的資訊,不得干擾乙方龍支付系統的正常進行。

(五)甲方身份認證要素(具體內容請見本協議第一條的相關規定)是乙方在提供龍支付服務過程中識別甲方的依據,甲方必須妥善保管,不得將身份認證要素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工作人員)或交于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工作人員)使用。使用上述身份認證要素所完成的交易操作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甲方應對由此産生的後果負責。

(六)如甲方的身份認證要素(具體內容請見本協議第一條的相關規定)發生遺失、被盜、遺忘或懷疑已被他人知悉、盜用等可能導致甲方賬戶安全性降低的情形,甲方應立即對賬戶進行挂失或對龍支付進行終止,在挂失或終止生效之前發生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在移動運營商的手機號碼銷號或變更與其在乙方龍支付的登出或變更不能相互替代。甲方如需辦理相關龍支付服務的登出或變更,應根據乙方相關業務規定予以辦理。

(八)甲方應對其發出的所有交易指令承擔責任。

(九)甲方發出的指令經乙方執行後,甲方不得要求變更或撤銷。甲方發現賬號變動與本人的實際交易操作不符的,甲方應自發生該種不符後15日內向乙方作出書面錯誤通知並應説明錯誤發生的可能原因、有關的賬號、金額等情況。對甲方發出的錯誤通知,乙方將及時受理並進行調查。如乙方認為錯誤確已發生並係乙方的原因,乙方將及時對錯誤加以糾正。

(十)甲方應採取安裝防病毒軟體、及時升級手機應用系統等合理措施,防止身份認證要素(具體內容請見本協議第一條的相關規定)被盜或泄漏;甲方同時應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在安全的環境使用龍支付。對於自設密碼,甲方應設置安全性較高的密碼,避免使用簡單易記的密碼或容易被他人猜到的密碼。

(十一)甲方應當按照乙方公佈的龍支付個人客戶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支付相關費用。

(十二)甲方應遵守龍支付服務限額的相關要求,同時還應遵守人民銀行對個人結算賬戶分類管理要求,不同類型賬戶交易限額遵循《中國建設銀行龍卡借記卡領用協議》(簡稱《領用協議》)中之規定,甲方可通過中國建設銀行官方網站(www.ccb.com)查詢《領用協議》。

(十三)為控制可能存在的風險,乙方對甲方使用轉賬服務時的轉賬款項的單筆轉賬最高限額、每日轉賬最高限額、每日轉賬次數進行了限制,並保留對限制種類、限制限額、轉賬次數進行調整的權利,甲方知曉此類調整並表示認可;甲方在使用龍支付支付業務時,還將受到支付卡發卡銀行對其單筆支付最高金額、每日累計支付最高金額和每日轉賬次數的限制,具體限額請自行聯繫相關發卡銀行溝通確認。

 

第四條 乙方主要權利與義務。

一、主要權利

(一)為不斷改進龍支付服務,提高服務的安全性、可靠性、方便性,乙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龍支付系統進行維護、升級和改造。

(二)為保障甲方資金安全,乙方有權根據客戶類別、身份認證措施、交易風險度等因素的不同設定不同的安全策略,不同安全策略對於客戶身份認證措施、交易限額、操作流程等可能有不同要求,甲方應當遵守。乙方對涉及客戶權利義務變更的安全策略調整,應當通過網點、網站、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建行生活手機客戶端(APP)等渠道公佈或按照本協議約定予以公告。

(三)乙方有權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或業務需要對龍支付服務系統的服務內容、操作流程或收費標準等進行調整,涉及收費或其他客戶權利義務變更的調整,將於正式對外公告後施行,自公告施行之日公告內容構成對本協議的有效修改和補充。如果甲方不同意接受乙方的調整內容,甲方有權向乙方申請終止龍支付服務,但在申請終止龍支付服務之前甲方使用乙方龍支付服務的,仍然應當遵守相關調整內容。甲方既不申請終止服務,又不遵守乙方調整內容的,乙方有權選擇終止本協議。

(四)乙方有權按照所公佈的龍支付個人客戶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從甲方在建設銀行開立的賬戶或龍支付綁定賬戶中扣收相關費用或委託移動運營商收取。已收取的費用在相關龍支付終止、本協議變更或終止等情形下均不予退還。

(五)對於因下列原因所導致的錯誤的發生,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賬戶餘額或信用額度不足;

2.賬戶內資金被法定有權機構凍結或扣劃;

3.甲方的行為出於欺詐等惡意目的;

4.乙方收到的交易指令不符合要求或缺乏必要的交易資訊;

5.甲方未能正確依據龍支付服務的説明執行操作;

6.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因于乙方的原因。

二、主要義務

(一)乙方應及時受理甲方龍支付服務的開通申請,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應及時為甲方辦理相關手續、提供相應服務。

(二)對於甲方就相關業務規則的諮詢,乙方應及時予以解答或向其提供查詢渠道。

(三)乙方應對甲方資料進行保密,但法律法規及金融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甲方與乙方另有約定或在乙方內部使用的除外。

(四)在乙方系統正常運作的情況下,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甲方所申請的相應龍支付服務(部分服務須經甲方另行開通方能享受的,待甲方開通後乙方予以提供),並有義務及時準確地執行甲方的交易指令。

(五)乙方為甲方辦理支付結算業務,因工作差錯發生延誤,影響甲方資金使用的,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計付賠償金。

(六)乙方根據服務項目或服務內容,對服務價格、優惠措施及其生效和終止日期、與價格相關的例外條款和限制性條款、諮詢(投訴)的聯繫方式等資訊通過乙方網點、網路等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甲方明示。乙方亦對相關業務規則等要求通過上述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甲方明示。乙方公告內容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將向甲方告知查詢上述公告內容的途徑或方法。

第五條 協議的生效、變更、中止和終止

(一)甲方通過手機銀行、建行生活手機客戶端(APP)等渠道申請龍支付服務的,本協議自甲方通過該渠道系統開通龍支付服務時生效。

(二)甲方變更或終止龍支付服務,鬚根據乙方相關業務規定通過乙方營業網點、網站、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建行生活手機客戶端(APP)辦理。甲方終止龍支付服務前應償清相應費用。

(三)甲方通過乙方網站、網上銀行及95533人工服務等自助渠道終止龍支付服務的,本協議自甲方終止指令進入乙方系統時終止。甲方通過乙方櫃檯終止龍支付服務的,本協議自乙方同意其終止申請並在乙方系統中設置成功後終止。

(四)甲方不遵守本協議或乙方相關業務規則(包括調整後的業務規則)或存在其他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如乙方因此遭受損失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五)因建行錢包及綁定的銀行卡賬戶挂失、凍結等原因導致賬戶暫不能使用的,龍支付服務亦相應中止,待賬戶可以正常使用後恢復龍支付服務。賬戶銷戶的,該賬戶的龍支付服務以及本協議中的相關內容亦相應終止,由此引起的風險和損失需要由甲方承擔。

(六)本協議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七)存在如下情形時,乙方有權對甲方名下龍支付用戶或對錢包賬戶暫停或終止提供服務,或對餘額進行止付,且可能限制甲方所使用的産品或服務功能:

1.甲方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本協議的約定;

2.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有權機關的要求;

3.甲方的龍支付用戶或錢包賬戶操作、資金流向等存在異常;

4.甲方的龍支付用戶或錢包賬戶可能産生風險;

5.甲方在參加市場活動時有批量註冊龍支付用戶或錢包賬戶、套現、套取行銷活動返利資金或作弊等違反活動規則、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6.他人向甲方建行錢包錯誤匯入資金等導致甲方可能存在不當獲利;

7.甲方遭到他人投訴,且對方已經提供了一定證據;

8.非本人操作龍支付等其他情形。

除1、2規定的情形外,如甲方申請恢復服務、解除上述止付或限制,應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及身份證明等文件,以便乙方進行核實。

(八)龍支付用戶登出後,甲方將無法使用乙方的服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本協議另有約定不得終止的或依其性質不能終止的除外),同時還可能産生如下結果:

1.與龍支付用戶或錢包賬戶關聯的權益(如用戶積分或優惠券等)均將作廢;

2.如甲方在登出龍支付用戶前存在違約、侵權等不當行為或未履行完畢的合同的,甲方仍應承擔相應責任;

3.一旦登出成功,賬戶記錄、賬戶功能等將無法恢復或提供;

4.甲方登出後可重新申請開通龍支付服務,乙方有權對甲方頻繁開通、登出龍支付服務的行為進行限制,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龍支付開通的間隔時間、累計開通次數等,由此引起的風險和損失需要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智慧財産權及用戶資訊授權

(一)如無特別聲明,龍支付的任何設計、文字、圖像、圖表、音頻、視頻、終端軟體等資訊、材料或代碼等內容,均由乙方依法擁有其各項智慧財産權(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

(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複製、公開傳播、改變、散佈、發行或公開發表或者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繹本網站程式或內容,但如果該複製或使用是出於使用本服務的目的除外。

(三)甲方在使用龍支付相關服務過程中不得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否則甲方將承擔因此産生的法律責任。

(四)在乙方為甲方辦理本協議項下事項所必需的情形下,甲方同意並授權乙方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與甲方的約定開展資訊處理行為,包括收集、存儲甲方在辦理本業務過程中主動提供或因使用服務而産生的個人資訊,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保護甲方的個人資訊。甲方同意並授權乙方可將上述資訊用於監管核查、資金清算、賬務核算、交易資訊記錄、以及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申請辦理的金融産品和服務,甲方同意並授權乙方向監管機構提供乙方獲取的甲方個人資訊。上述資訊的範圍包括甲方的個人資訊、賬戶資訊、交易資訊和涉稅資訊。

甲方同意並授權乙方向必要的業務合作機構提供乙方獲取的甲方個人資訊,接收資訊的上述第三方將為處理本協議項下事務之目的接觸並按照乙方的業務需要使用甲方個人資訊,乙方承諾將向有關第三方明確其保護甲方個人資訊的職責並要求第三方承擔相應保密義務。

 

 

第七條 不可抗力及免責條款

(一)系統中斷或故障

龍支付系統因下列事項無法正常運作,使甲方無法使用各項服務時,乙方將視情況給予甲方必要的幫助,在事項影響範圍內,乙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該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在本平臺或乙方網站公告之系統停機維護期間。

2.電信設備出現故障不能進行數據傳輸的。

3.因颱風、地震、海嘯、洪水、停電、戰爭、恐怖襲擊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公司系統障礙不能執行業務的。

4.由於電腦或手機病毒、駭客攻擊、電信部門技術調整或故障、系統升級、用戶所在位置、用戶關機以及其他任何網路、技術、通信線路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務中斷或者延遲。

5.因商戶或其他銀行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正常提供本服務。

6.發生乙方無法控制或無法預見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免責條款

乙方不對因甲方自身過錯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該等過錯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手機遺失或甲方提供的手機號碼有誤;

2.甲方在支付過程中,未核對交易資訊導致甲方支付的交易與本欲進行的交易事項不一致;

3.甲方未按照本協議內容或乙方平臺及網站的操作提示進行操作或未及時修改密碼導緻密碼被他人破解;

4.甲方因進入非乙方官方平臺及網站(如釣魚網站)進行操作或未妥善保管龍支付賬戶資訊、銀行卡資訊、身份資訊或手機資訊(含短信驗證碼)等資訊,導致該等資訊洩露。

 

第八條 交易風險提示

(一)在使用乙方的服務時,若甲方或甲方的交易對方未遵從本協議或相關業務説明、交易、支付頁面中的操作提示、規則,則乙方有權拒絕為甲方與交易對方提供服務。

(二)在使用乙方的服務時,甲方應主動保護自己的付款二維碼、賬號和賬戶資金安全,防止賬戶資金被盜用,如發現資金存在風險應及時辦理龍支付改密、登出等安全操作。若乙方發現龍支付賬號存在被他人冒用或存在安全隱患,乙方有權對甲方龍支付賬號進行風險止付。

(三)身份認證要素是乙方識別甲方身份的依據,甲方應務必妥善保管。使用身份認證要素進行的操作、發出的指令視為甲方本人做出。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賬戶、密碼等資訊被冒用、盜用或非法使用,由此引起的風險和損失需要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甲方在使用龍支付時,若連續輸錯三次密碼,龍支付賬號將被鎖定,需要通過重新綁定銀行卡找回密碼,才能繼續使用。

(五)甲方使用乙方的服務購買金融類産品時,為了甲方的利益,建議甲方仔細閱讀金融類産品的協議以及頁面提示,確認銷售機構及産品資訊,謹慎評估風險後再購買。

(六)為了給甲方帶來更好的支付體驗,甲方理解並同意,對於部分支付交易,乙方可為甲方提供建行錢包免密服務,即無需驗證甲方的錢包賬戶支付密碼即可根據甲方做出的操作、指令對甲方的建行錢包項下的銀行卡賬戶進行資金扣劃。甲方可根據自身情況在手機銀行、建行生活客戶端(APP)的安全管理中自行設置關閉或開通該服務功能。同時,甲方也理解並同意,乙方可根據監管要求和風險控制需要,調整建行錢包免密服務規則。

(七)乙方嚴格遵從相關法規政策和各項監管制度,如遇國家監管部門以及行業相關規章制度發生變化,相關業務規定也將進行調整並公告。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乙方不介入甲方與第三方之間的交易糾紛,但可協助甲方查明交易情況。

(二)除有相反證據證明外,龍支付服務中産生的憑證和銀行交易記錄是確定交易真實有效和交易具體內容的依據。

(三)每位用戶僅可開通一個建行錢包。如有證據證明或乙方根據平臺規則判斷甲方存在不當註冊或不當使用多個建行錢包的情形,乙方有權採取凍結或關閉賬戶、取消訂單、拒絕提供服務等措施,如給龍支付平臺及相關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因開通龍支付服務而開立的建行錢包如連續一年未主動發起交易,且餘額為零,乙方有權將其轉為睡眠戶;如連續三年未主動發起交易,且餘額為零,乙方有權將其銷戶。

(五)本協議中未盡事宜應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金融慣例以及乙方相關業務規定及具體服務協議規定辦理。

(六)本合同項下的價款和價外費用均為包含增值稅的含稅價,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七)甲方通過建設銀行網站、網上銀行、APP等自助渠道申請龍支付服務的,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確認並同意:本協議以雙方當事人認可的數據電文方式簽署;甲方在乙方電子系統中所使用的電子簽名方式為符合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可靠的電子簽名方式;甲方登入乙方電子系統的方式為雙方認可的身份認證方式,凡通過該身份認證方式後的操作視為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所為,甲方承諾對由此産生的法律後果承擔責任。

第十條 協議的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

(一)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特別提示:如客戶對建設銀行産品或服務有任何疑問、意見或建議,可通過撥打建設銀行95533客戶服務與投訴熱線諮詢與反映。

建設銀行全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註冊地址:中國北京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郵編100033。

甲方聲明:本人(甲方)充分了解並清楚知曉出租、出借、出售、購買賬戶的相關法律責任和懲戒措施,承諾依法依規開立和使用本人(單位)賬戶。本人已仔細閱讀上述所有條款,並已特別注意字體加黑的內容。貴行已應本人要求對相關條款予以充分提示。本人對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本人自願作出上述授權、承諾和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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