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後索要發票5技巧
■ 劉建鋼
這兩天,
技巧一:消費前先問好有沒有發票
一些商家在客人消費完索要發票時,會藉口當時沒有發票,讓消費者日後再來取。遇到這種情況,消費者千萬不要輕易離開和放棄,如果商家説暫時沒有發票,那麼就要求商家出具收據、發貨清單等消費憑證,消費憑證上必須要求商家註明所購物品名稱、數量、價格或消費金額、購買(消費)日期等,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該消費憑據上必須加蓋商家稅務專用章(財務專用章、公章亦可)或簽名,並註明“憑此據開具發票”或類似字樣。如果商家拒絕提供以上憑證,消費者從積極的角度出發,可以向稅務部門舉報該商場的違規行為;從消極的角度出發,今後就儘量避免與該商家再次發生消費往來。
技巧二:要注意查看發票上附蓋的提示用語
一些商家的發票加蓋“降價”或“打折商品售出一律不退”等字樣,消費者看後也不以為然,以為沒什麼關係。事實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只有“處理品”,才不享受“三包”售後服務,所以,消費者在購買降價、打折商品時,一定要與商家確認清楚是否屬於處理品,然後填寫在發票上,以免上當受騙。
技巧三: 因商品品質原因造成的更換應注意在發票上進行記錄
一些商家對因商品品質原因造成的更換,在發票上不註明更換商品的新日期,導致更換來的新商品“三包”期縮短。因此,消費者在更換商品時,一定要讓商家在以前的發票上註明更換商品的新日期,這樣,所換商品的“三包”期應從更換日期算起。
技巧四:要注意查看發票上的簽字名章
一些消費者在商場租賃櫃檯購物,並索要發票,可過了一段時間發現問題後來找商家時,發現原來櫃檯已經換成別的商主了,原經營者已經撤櫃,商場稱與自己無關,並以此推卸責任。因此,消費者在消費前,首先要確認開具發票的是櫃檯還是商場,出現問題時知道找誰,如是商場開的發票即便經營者撤出商場,商場也應承擔責任。
技巧五:要注意查看發票上下聯套寫是否一致
目前,許多商場的發票還是使用那些多聯式套寫發票,即上下聯套寫。一些商家為了逃稅即採用了上下聯金額不相符的辦法來避稅,一些消費者在索取發票時又不注意,任由商家亂寫,如果所買的物品是大宗商品,一旦出現問題,和商家打起官司來麻煩就大了,因此,消費者在索取發票時,要從維護自身利益的角度出發,要求商家按規範出具發票。在收到發票的同時,消費者要清楚檢查發票上記載的要素,如:品名、單價、數量和總金額是否與實際相一致,發票上加蓋的印章是否與該商家名稱一致。如果將來發生問題,也好及時處理。
(建行廣西區南寧朝陽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