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也需“留神”銀保風險
現在,銀行保險已經算不上是新生事物,因其兼具保險與投資的雙重功能而在近年來得到了迅速的發展。銀行保險發展速度有多快,以四川舉例。2001年四川省銀保業務收入不到1億元,2008年增長至229.8億元,佔壽險業務比重達到60.98%,有36家代理銀郵業務的銀行,在川25家壽險公司分支機構中,22家有銀保業務,且其中8家公司的銀保業務佔比超過80%。
隨著市場主體的不斷增加,銀保業務競爭日益加劇。由於保險公司與銀郵機構的合作長期停留在淺層次的代理銷售層面,市場不規範現象日漸凸顯。現在銀行網點對保險公司是一對多,處於強勢地位,賣誰都是賣,各家保險公司為了爭奪有限的市場份額,就出現通過向銀保專管員支付高額手續費、虛列培訓費、會議費和其他營業費用來套取資金用於賬外支付手續費等現象。
在利益驅動下,手續費的多頭、多層、多形式支付,增加了銀保雙方的管理難度,潛藏嚴重風險。同時,基層銀郵網點銷售人員也容易因片面追求手續費而對潛在投保人進行誤導。由於銀保合作不到位,手續費成為雙方聯繫的唯一紐帶,只注重銷售了多少保險産品,支付了多少手續費,而較少從風險防範的角度加強合作,一旦遇到突發事件,極易産生相互推諉的情況,貽誤了處理突發事件的黃金時間,這種情況在基層機構表現尤為突出。
高額手續費支付造成保險公司經營成本居高不下,費差損的增大,進而影響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賬外資金流向脫離監管,導致職務侵佔,滋生腐敗;銷售誤導問題處理不當,將極易引發糾紛和群訪群訴事件,不利於社會穩定。
銀保市場不規範,危害的將不僅是保險業的社會形象,還會損害銀行業的聲譽,危害到兩個行業的長期合作和永續發展,更不利於維護保險消費者的根本利益。這其中,在銀行保險代理渠道,超標、違規支付手續費的做法一直是保險公司攬業務心照不宣的“潛規則”。
既然説了是“潛規則”,破除手段自然也要有不同之處。今年以來,圍繞全國保險工作會議上提出的“防風險、調結構、穩增長”的總體目標,四川、湖南、廣西、上海等地保監局紛紛與當地銀監局、銀行業協會、保險行業協會聯合發文,出臺並推行多項規範銀保市場的措施,從銷售渠道、賬戶管理、費用制度等多方面強化對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監管,從源頭破除銀保“潛規則”。明確今後在銀行賣保險,保險公司與銀行手續費結算必須省對省走“大賬”,嚴禁以任何形式付“小費”。
除了破除潛規則,更有效更合理的監管手段也提到了保監會的議事日程。
“市場準入點對點、手續費結算省對省”改變了銀郵代理渠道一家獨大、“千軍萬馬擠銀保”的局面,破除了單純追求規模、市場份額的觀念束縛,優化了壽險業務結構,滿足了消費者的真實需求。
這一監管措施的核心是通過加大省級銀行和保險公司的責任,進一步規範銀保業務,從源頭上治理商業賄賂,防止銀郵兼業代理機構無證代理和銷售誤導,促進銀郵保險業務平穩健康發展。在此措施中,要求銀代業務資格申報應當統一由銀行省級機構向保監局進行申請,不再由保險公司代為申請。
作為商業銀行,面對日漸發展壯大的銀行保險,有效控制其可能存在的各類風險是防控自身風險必須的一環,這也是有利於銀保長遠發展惠利銀保雙方的未雨綢繆。這一份“留神”,是作為現代商業銀行應具備的敏感。
(西南財經大學信託與理財研究所 保險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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