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一對多”受熱捧
■ 本報記者 易芳
9月11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旗下5只“一對多”專戶理財産品同時開始募集。今年9月以來,已有數家基金公司旗下的“一對多”專戶理財産品陸續獲批並募集,據統計,近期獲批募集的“一對多”産品多達30余只。對於短期內多只專戶“一對多”産品的同時推出,市場給予了積極的回應,目前“一對多”産品的募集情況良好。
點擊“基金一對多”關鍵詞,得到這樣的詞條:基金公司多客戶特定資産管理業務,也即欲稱的“一對多”專戶理財業務,是指取得特定資産管理業務資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向兩個以上特定客戶募集資金,由商業銀行擔任資産託管人,為資産委託人的利益,將其委託財産集合於特定賬戶,進行證券投資的活動。
根據相關規定:每只“一對多”産品的特定客戶人數需要在2個以上但不得超過200人,每位特定客戶的初始投資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並且合計初始資産不得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
公募、私募、一對多?
目前,國內基金公司的業務範圍主要分為兩大部分,一是公募基金,也就是向廣大投資者銷售的基金産品;二是特定客戶資産管理業務,目前包括單一客戶特定資産管理業務和多客戶特定資産管理業務,也即通常所説的“一對一”專戶理財以及新近推出的“一對多”專戶理財。
不同於公募基金單只産品較大的資産管理規模,“一對多”的單只産品規模不會太大。以擁有200個客戶的“一對多”産品為例,如果每位客戶均投資100萬元,那麼這個專戶的管理資金也僅為2億元。“除此之外”,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副總經理張延明表示:“‘一對多’産品的特點還在於,對於高端客戶來説,‘一對多’可以滿足客戶差異化的投資需求,擁有接近‘量身定做’的貴賓化服務模式。而相比‘一對一’,‘一對多’還將5000萬元的準入門檻大幅降至100萬元,使專戶理財的服務不再高不可攀。”
對於已經發展了一段時間的“陽光私募”,“一對多”産品則與它有不少相似之處——少量的客戶,小規模的募集量,專業投資團隊以及有針對性的投資服務,因此也有不少市場觀點稱,“一對多”産品的性質類似于私募基金,認為除了凈值披露等方面存在一些區別外,兩者並沒有本質上的不同。對此,張延明表示:“‘陽光私募’一般以信託計劃的形式出現,因此存在一定信託費用。而‘一對多’産品則省去了投資者在這個環節上的成本,投資收益將更為直接。”
一對多何以受熱捧?
“一對多”産品的上述特徵滿足了不少高端客戶的需求並獲得了他們的認同。目前發售的‘一對多’産品整體募集情況良好,據記者了解,建信基金旗下的5只“一對多”産品在短短幾天之內就已經募集了近十億元。
此外,客戶投資“一對多”産品的投資成本也並不高,除了固定管理費用之外,僅在為客戶獲取得一定收益之上才按比例提取業績報酬。目前,“一對多”産品的固定管理費用方面普遍低於公募基金的管理費和申購贖回費用,而“一對多”的業績提成則一般規定收益在10%以上才提取。業績提成方式的設置將對投資經理的工作起到良好的激勵作用。
對於市面上關於一對多産品追求“絕對收益”的説法,張延明做出了解釋,“作為具有‘量身定做’特點的理財服務方式,‘一對多’産品需要滿足投資者差異化的理財需求。而從我們目前接觸到的客戶來看,大多數客戶不願承擔高風險,甚至提出了絕對收益的投資需求。這也就是為什麼目前不少‘一對多’産品都把絕對收益作為投資運作理念的原因,即在追求絕對收益的理念指導下,參照投資業績比較基準,為客戶進行最實際、最符合市場變化趨勢、收益最大化的投資。”
“當然,隨著特定資産管理業務的發展,未來會有更多的投資者了解並接受‘一對多’專戶理財的服務。與之相應地,投資者也將會提出更多樣化或者説更具差異化的投資需求,而不僅僅只限于對‘絕對收益’的需求。而我們要做的,正是為這些投資者提供適合他們的産品。”張延明同時提醒投資者:“理財産品的預期收益越高,投資風險往往也越大,這是投資的規律。即使是追求絕對收益的‘一對多’産品,也並不是無風險産品,投資者應該根據自己的資産狀況和風險承受能力進行合適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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