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攬存,危險!
■ 歐陽蓓(建行湖南省衡陽分行)
張先生在長沙做貿易,他的資金一直存在所住小區附近的銀行裏,銀行的服務很到位,有專業的理財師理財,既不影響經營週轉,又讓閒置資金獲得較高收益。但是,這段時間,張先生卻成了“幸福的煩惱者”——
在一次朋友聚會中,張先生結識了某銀行的客戶經理,這位客戶經理先是極力勸説張先生將資金轉入他所工作的銀行,見張先生不為所動,就承諾支付一筆“手續費”,礙于“手續費”的誘惑和朋友的情面,張先生照此操作了;不久,又有一家銀行的業務經理輾轉找到他,承諾送禮品並支付更高的“公關費”……如此這般折騰,張先生的資金四分五裂。有一次進貨需要一筆大額資金,張先生跑了好幾家銀行才完成支付,辛苦勞累不説,還耽誤了生意,錯過了最佳的進貨時間。
張先生仔細算賬對比,結果發現還是以前的那種資金管理模式好,理財收益遠遠大於所謂的“手續費”和“公關費”,且樂得個清閒自在。張先生後悔不迭 。
鑫達公司結算賬戶開在A銀行,在A銀行授信從最初的200萬元增加到1500萬元。隨著經營規模的擴大,效益也越來越好。某天,被資金“掮客”的遊説打動,鑫達公司將閒置資金從A銀行轉入B銀行,獲得了一點小禮品和所謂的“手續費”。後來,鑫達公司向A銀行申請增加貸款擴大生産,A銀行例行貸前調查,最後的結果是維持原有貸款,貸款利息上浮。理由是:信貸資源是有限的,客戶對銀行的忠誠度和貢獻度的高低是貸款定價的一個重要標準。公司轉向B銀行申請貸款,而B銀行的籌資成本比A銀行高出許多,貸款利率自然比A銀行高。公司陷入了兩難的境地。
而這,還不是最壞的結果。
幾個自稱是某銀行工作人員到府行銷,對某公司負責人承諾:如果把650萬元資金轉存到某銀行,就可以提前獲得97.5萬元現金利息,條件是在11個月內不得提前支取這筆資金。存款到期,某公司去提款時,存款卻不翼而飛。然後是一系列無休無止的訴訟。
這些,都是高息攬存惹的禍。
去銀行存款,除得到正常的利息,還可獲取額外的“手續費”、“公關費”,或者是小到牙膏、肥皂,大到電腦、金條等等禮物,一些金融産品也打著“理財”的旗號,變相高息攬存。如此“掉餡餅”,是一些金融機構特別是中小銀行和地方商業銀行為了攬取存款而使出的“絕招”。尤其是月末、季末、年末,存款市場競爭更為慘烈,距離時點越近,籌碼越高。但俗話説:天底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高收益必然伴隨高風險。投資理財不要被“高息”這“甜蜜”的美味所蒙蔽,否則,很可能會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