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生活過成自己喜歡的模樣
□ 鄧由康
母親一輩子待在小山村,從沒出過遠門,見識不多,除了種地和養雞,沒任何愛好,讀不了書,看不懂電視,不會哼曲,不會打牌,甚至和鄰居聊天,説不上兩句便沒話接了。母親日漸衰老,腿腳不再靈便,家裏和地裏的活都幹不動了,便整天待在院子裏,精神無所寄託,心靈無所依附。
休假回老家,看到母親無所適從的孤獨和寂寞,除了心疼,我也想到日後的我,必然也會有難以排遣的靜夜,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那時當如何?基於此,我開始練習寫作。
有人總結,我們的一輩子,必須要有一樣不以此謀生的愛好。這就像白居易所言,人皆有一癖,我癖在書章。這個“癖”,應該就是個人愛好。“人無癖,則無趣”,愛好,可能于我們的人生當中,茲事體大,非同小可。
我的愛好原本有兩個,到橘子洲頭夜跑,去工人文化宮打保齡球,但想想這都是些體力活,年輕尚可,七老八十總歸有跑不動、打不動的時候,到那時,我豈不又回到“ 瘦盡燈花又一宵”的境界了?所以,我便選擇了一項不費勁不費神坐著就可以輕鬆實現的愛好:寫作。我們的楊絳先生就在自己的小天地裏,筆耕不輟,優雅地活了105歲。
我想,我也可以借寫作,優雅地活到終老。
寫過之後才發現,這玩意,遠比跑步和打球,難得多,痛得多。
我曾想著寫一篇橘子洲頭夜跑的小文,花了十天讀書筆記,在一個週末用十個小時完成初稿,又用大半個月修改幾十次,才算完工,後來發表在長沙晚報,“亞坤夜讀”欄目還朗誦了這篇小文,聲情並茂。
為一篇千字小文,犧牲了我整整一個月的業餘時間,難度可想而知。
我並不是文人科班出身,中學我學的是理科,數理化還行;大學我學的是會計,打算盤不錯,基本沒啥文學功底,人家文思泉涌、妙筆生花,而于我則是執筆忘字、力不從心。能夠一個月寫出一篇有點模樣的小文,我已經很是知足了。
既然文墨不通、技不如人,寫作又何以成就後半輩子的愛好呢?
有人説,寫作,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高人雅致、高深莫測、高不可攀。但我以為,我們只是愛好寫作,不是寫《紅樓夢》,也不是寫《文化苦旅》,何必恐懼“三高”?對於愛好者而言,寫作的真實意義,就是督促你不停地閱讀、學習、思考,保持內心的安寧,點燃生活的激情,讓你對未來的人生充盈著無盡的遐想和飽滿的希望。這與文筆是不是優美、思想是不是深刻,似乎並無多大關係。
辦公室一同事提議,你喜歡寫點東西,應該申請調到那些做文稿的部門去。我搖搖頭,“千萬別!”
我贊同愛因斯坦説的,“最好把一個人的愛好和職業,盡可能遠地分開。”愛好,之所以成為愛好,是因為不強迫,在愛好上面你完全是自由的,而一旦把愛好變成職業,愛好就不再那麼純粹了。
有職業才能活得下去,有愛好才能活得灑脫,天街小雨潤如酥,草色遙看近似無。愛好和職業之間,需要一定的距離。
愛好,可以讓我們在平庸瑣碎的生活中解脫出來,體驗到另一種自我的選擇,待到遲暮之年,回首往昔而不遺憾:還好,我把生活過成了自己喜歡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