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卡小貼示
五一假期旅遊高峰期,景區人流攢動。王女士帶著一家人在故宮遊玩,購買卡通紀念章時,用建行卡付款,刷了幾次都不成功,面對後面其他遊客的不斷催促,一家人七拼八湊用現金付了款。
事後,王女士生氣地質詢銀行客服“為什麼銀行卡用不了”。客服小李發現王女士的銀行卡被執法機關於2021年4月30日作了凍結止付,查看王女士的賬戶流水,交易非常頻繁,多的一天能達七、八百筆流水。小李告知銀行卡無法使用的原因,並詢問王女士銀行卡是否一直自己在正常使用。
一開始,王女士閃爍其詞,後在小李的耐心引導下吐露:一年前在菜市場買菜時,有一個小夥子主動詢問自己是否有閒置不用的銀行卡,願意付500元把它買下來用一年。王女士被突然掉下來的500元餡餅打動了,立刻回家拿了卡,把卡和密碼交給了對方。最近準備出去玩,再開卡時發現只能辦理有交易金額限制的II類賬戶,使用不太方便,便把舊卡挂失補辦了,自己存了些錢便於旅遊使用,沒想到竟然用不了。
客服小李告訴王女士銀行卡需自己真實持有並使用,出借、出租、出售和買賣銀行賬戶的行為可能觸犯法律,建議王女士跟執法部門進一步核實後續的處理手續。
近年來,電信詐騙案件時有發生,人民群眾財産遭受損失,國家金融資訊安全受到侵害。非法辦理、買賣、出借銀行卡是電信網路詐騙案件持續高發並成型的重要根源。2020年10月10日,國務院召開“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斷卡”行動。為配合併執行這一要求,各金融機構紛紛推出舉措,加強銀行卡賬戶的開戶審核及賬戶管理。作為金融機構需嚴格保管、維護客戶的資訊和金融資産安全,作為儲戶也同樣有義務和責任保管自己的賬戶和資訊不被洩露。部分客戶貪圖小利出借銀行卡或基於人情幫助他人開卡,正是法律意識的欠缺、對自己賬戶資訊安全意識的淡薄、對於微小利益的追逐,最終會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