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財通”落地 建信基金入選“北向通”
■ 關亮
近期,備受關注的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正式落地——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和港澳投資者可跨境投資對方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産品。“跨境理財通”業務將為大灣區內投資者提供更加多元化的資産配置新選擇。
建信基金入選“跨境理財通”中的“北向通”,將以優質的中低風險産品助力大灣區投資者配置內地優質資産。
“跨境理財通”落地
“跨境理財通”業務是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和港澳投資者通過區內銀行體系建立的閉環式資金管道,跨境投資對方銀行銷售的投資産品或理財産品(以下統稱“投資産品”)。按照購買主體身份,“跨境理財通”分為“北向通”和“南向通”。其中,“北向通”指港澳投資者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代銷銀行開立個人投資賬戶,通過閉環式資金管道匯入資金購買內地代銷銀行銷售的投資産品;“南向通”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投資者在港澳銷售銀行開立個人投資賬戶,通過閉環式資金管道匯出資金購買港澳銷售銀行銷售的投資産品。
開展“南向通”業務的大灣區內地投資者需要在民事行為能力、戶籍或繳納社保和個稅年限、投資經驗及家庭金融資産三個方面滿足相應要求;開展“北向通”業務的港澳投資者則應符合港澳金融管理部門規定的相關要求,相關業務資格由港澳合作銀行進行核實。
除了投資者的資格外,在具體操作上也分別有明確規定。在“北向通”業務中,內地代銷銀行可按現行制度規定為港澳投資者新開立個人人民幣銀行賬戶,或使用其指定的已有個人人民幣銀行賬戶。作為“北向通”投資戶,用於購買“北向通”投資産品。港澳投資者只能選擇一家港澳合作銀行及與其簽署合作協議的內地代銷銀行辦理“北向通”業務。
促進粵港澳財富管理市場發展
“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的落地,不僅落實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關於“擴大香港與內地居民和機構進行跨境投資的空間,穩步擴大兩地居民投資對方金融産品的渠道”的要求,也為粵港澳大灣區的內地和港澳投資者跨境理財投資提供便利,進一步拓寬大灣區居民資産配置渠道,有助於港澳投資者分享內地經濟高品質發展的巨大機遇,有利於內地投資者把握國際金融市場的多元化資産配置機會。同時,巨大的銀行潛在客群規模,有望通過“跨境理財通”進一步促進香港財富管理市場繁榮發展。
與此同時,“跨境理財通”的推出,將進一步深化粵港澳金融監管的溝通配合、金融市場的互聯互通、金融法規的協調統一,不僅有利於促進大灣區跨境投資便利化,成為金融支援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有利於促進中國金融市場擴大開放、深化改革,穩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
目前,“北向通”投資産品包含R1至R3風險的公募基金,業內人士認為此風險等級將覆蓋符合條件的內地貨幣基金、固收類基金、偏債混合類等不同類別和策略的基金。這或許意味著,“北向通”業務將從中低風險産品起步,逐步獲得港澳投資者認可,穩步推進“跨境理財通”業務開展。未來,符合“北向通”客戶群需求的特定策略及産品,也將成為內地基金管理人的重點研發目標。
作為國內最早的銀行係公募基金公司之一,建信基金已形成公募、專戶、子公司三大業務增長引擎,以超百人的投研團隊涵蓋固收、權益、指數、資産配置、海外、基礎設施投資等多個業務板塊,目前,資産管理總規模超萬億元。建信基金將不斷精進業務、提升服務,以優質的産品及服務不斷為粵港澳大灣區投資者提供共用內地優質公司成長的機會,為粵港澳金融合作及經濟的協同發展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