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建行上半年信貸審批更加嚴格
今年前幾個月,搶佔市場份額的“高地”,在銀行業內流行甚廣,月末、季末衝高屢見不鮮,一些銀行以犧牲議價能力與風險控制為代價,來捍衛自己的市場份額。不過,在監管部門的數次引導與規範之下,與一季度相比,二季度商業銀行適度拉緊了信貸“韁繩”,“季末衝高”的威力已有所減輕。
多位接近建行的知情人士均表示,建行總行對月末、季末衝高已有明確的控制要求。知情人士透露,對於5、6月份的信貸增量,建行要求分行與4月份看齊。而建行對於超計劃的分行,懲罰措施相當嚴格:一是提高內部資金轉移價格,也即增加放貸的成本,包括對客戶的價格,如提高票據貼現的利率,通過價格手段來控制票據貼現規模;二是對於超計劃放貸部分創造的經濟資本增加值,不予獎勵,反而以一定系數予以扣減,所扣減的部分往往大於創造的部分,導致分行得不償失。
實際上,總行對部分分行實行關閘,令建行其他分行感到一定壓力,於是,很多分行進一步加大了壓縮票據貼現規模的力度,轉做銀團貸款。
“建行總行有(均衡投放)要求,尤其是對於收益不高的業務,不鼓勵分支機構去做。”7月1日,東部某省的一位金融系統官員也告訴記者,如票據貼現,建行並不積極,以今年前5個月的情況看,該省建行的票據貼現增量僅是當地農行的一個零頭而已。
但上述金融官員坦言,很難做到完全杜絕“季末衝高”的影響。對於如何摒棄時點指標考核弊端,上述建行人士建議是將同業數據的交流精確到日。
嚴格執行貸款“三查”(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後檢查),也是銀行做到均衡投放的前提之一。
“總體上説,審批是更為嚴格了。”上述建行人士透露,即使是地方政府參與的項目,貸前審查也比較嚴格。為了防範風險,首先必須確保未來有穩定的資金流和收益;項目選擇上,“省級分行主要做中心城市和二級城市(的項目),如污水處理、地鐵等,地級市的一些項目風險較大,都要上報到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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