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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時報》:趙宇梓:網路商戶管理亟待加強

發佈時間:2011-03-10

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對促進經濟發展和居民消費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統計,2010年第三方網上支付行業強勁增長,整體交易規模突破萬億元大關,增長迅速。網路商戶作為電子商務的參與主體之一,是網上零售市場發展的重要因素。網路商戶通過第三方交易、支付平臺介入電子商務活動,成為國內電子商務繁榮發展的重要力量。然而,網路商戶的出現和發展,在促進就業和消費的同時,也引發了網上套現、洗錢、欺詐等問題。因此,規範網路商戶的管理,遏制銀行卡犯罪向網路商戶蔓延已成為目前電子商務規範管理的當務之急。為此,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建設銀行信用卡中心總經理趙宇梓提出,加強和規範網路商戶管理,推動我國電子商務健康持續發展的建議。

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從事B2C、C2C相關業務經營的網路商戶已達1300萬戶,並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長,其中絕大多數網路商戶依託第三方支付公司開展網路交易。但是,事物總是存在著正負兩面性,在網路商戶數量快速增長的同時,隨之而來的問題也顯示出來。突出的問題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銀行卡犯罪由實體商戶向網路商戶快速蔓延。第二,網上套現、洗錢等銀行卡犯罪也日趨嚴重。網路套現通過網路商戶及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的虛假交易可輕易完成,監控平臺很難甄別交易的真實性。第三,網路交易存在資訊泄漏隱患。網上購物時消費者需將地址、電話,甚至銀行卡卡號等敏感資訊留存于網路商戶和第三方支付平臺上,易發生大規模集中洩露風險。

在看到網路商戶存在問題的同時,也要深究為什麼會出現問題,這樣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地加以解決。在趙宇梓看來,三方面原因造成了當下網路商戶的問題。

第一,管理制度缺失。他表示,目前,網路商戶沒有統一的準入標準,對網路商戶收單機構在支付交易中應承擔的風險責任、賠償機制等方面存在制度缺失。網路詐騙一旦發生,網路商戶極易卷款潛逃,同時對網路商戶的追索或賠償缺乏準則作為依據,導致損失往往由客戶自擔,嚴重損害了客戶的權益。網路商戶管理缺失,增加了規範及懲治的難度。儘管人民銀行出臺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但僅對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資質、業務等做了規定,對業務所涉及到的網路商戶缺乏明確的管理辦法。因此,對第三方支付公司開展網路商戶業務的監管也無從談起。

第二,監管部門不明確。目前對網路商戶支付收單的管理還處於空白地帶,未按照實體商戶經營監管要求納入金融監管體系,監管部門不明確,管理不到位,是網路商戶發展管理中産生問題的根本原因。

第三,網路商戶準入門檻低,收費標準不統一導致了惡性競爭。網路商戶可隨意註冊經營,既無須資質審查,又多實行低、零商戶手續費率,造成當前市場混亂局面。同時,低、零手續費率大大降低套現成本,誘發網路欺詐套現犯罪,並引起同業間網路商戶支付業務的惡性競爭。

眾所周之,在以美國為代表的境外發達電子商務市場,網路商戶比照實體商戶進行規範管理,同時,國際銀行卡組織針對網路商戶建立了完善的監管體系及嚴格的核查、懲罰機制,並通過交易欺詐率、調單拒付量等指標實施具體管理,保障了電子商務市場的健康發展。針對目前國內網路商戶存在的問題,借鑒國外市場成熟的管理經驗,我國應比照實體商戶的管理要求,明確第三方支付公司對網路商戶的管理責任。為此,趙宇梓提出了如下建議:儘快出臺網路商戶管理辦法。比照實體商戶收單機構管理要求,儘快明確對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商戶風險責任機制、賠付機制、資金清算及差錯處理等方面的配套制度,以便對網路商戶實施規範有效管理。

儘快明確監管部門。目前,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實體商戶收單業務的監管部門,建議將第三方支付公司及網路商戶也納入其監管範圍。

儘快制定網路商戶手續費率標準。目前,網路商戶手續費絕大部分為低、零費率,建議比照實體商戶手續費率定價模式,由人民銀行按照不同商戶類型制定具體費率標準頒布執行,加大網路套現成本,遏制套現等犯罪行為。

明確商戶管理責任建立網路商戶風險責任和賠付機制,比照實體商戶誰發展誰負責的要求進行嚴格管理,切實承擔起商戶發展、風險防範的雙重責任。(記者:程瑞華)

 

http://www.financialnews.com.cn/kj/txt/2011-03/10/content_3497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