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時報》:謝渡揚:商業銀行應積極服務民生
發佈時間:2011-03-11
全國政協委員謝渡揚:“十二五”規劃特別突出地強調了保障和改善民生,指出要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商業銀行,特別是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對此更是責無旁貸,在做好自身經營的前提下,應該大力支援民生工程,服務於國家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産業結構優化升級,積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首先,商業銀行要在節能減排和産業結構調整中發揮積極作用。銀行要不斷改善各項業務的行業結構,壓縮産能過剩和潛在過剩行業貸款,嚴格限制向“高耗能、高污染”行業貸款;同時對符合國家産業發展政策、有利於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行業和項目積極給予信貸支援。其次,商業銀行還應積極支援教育、衛生、社保、環保、安居工程等關係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事業。第三,商業銀行還應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積極回饋社會。銀行應該深刻體會到,客戶、股東、員工、社會是一個相互依存、有機統一的利益共同體,為社會承擔全面的企業公民責任,是銀行企業使命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