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建行:銀行理財資金可參與保障房
發佈時間:2011-03-25
資金缺口一直是保障房實施過程中的一道難題。建設銀行投行部總經理王貴亞於3月21日在滬舉行的一個房地産論壇中提出,銀行對於保障房的兩種金融支援方式:融資類産品和投資類産品。 他認為,保障房項目從銀行貸款來看的確有較大的市場風險、政策風險。銀行的角色可以調整為上述兩類産品的生産者。一類是融資類産品,即商業銀行通過理財、委託的方式來解決保障房的融資需要。商業銀行通過理財的方式,將個人閒散資金結合起來,通過集合理財的方式來委託給保障房建設的企業,或者是融資方,“當然這部分資金不能夠用來購買土地”。 他續稱,另一類為股權收益型産品,通過理財資金來投到某些保障房項目股權裏,銀行可以擔任私募投資的財務顧問,幫助選擇項目,並且參與保障房建設的投資決策,以這樣的方式來進行。 股權收益型模式的最大特點就是商業銀行本身不出資,但可以發揮銀行客戶和網點優勢,以及依託銀行的政府資源,便於尋找項目和相應的管理人,“這很可能是最好解決保障房的方式”,王貴亞表示。 他認為,在做股權收益模式的過程中,資金設立的時候可以是公司式的基金,管理者成立一個基金管理公司,專門擔任保障房建設的資金管理。作為銀行承擔這個資金的募集者。 此外,收益的獲取方式,可以有固定模式,也可以是非固定模式,但風險完全由基金的投資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