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集萃
您所在的位置:首頁 >> 今日建行 >> 媒體集萃

新華網:十年磨一劍——建設銀行巡視制度在實踐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

發佈時間:2014-12-25

如果從2004年起步算起到今年,建設銀行巡視制度從建立到完善、從初試鋒芒到劍指突出問題,正好經歷了10個年頭。10年來,在建設銀行由國有商業銀行向國有控股商業銀行的體制變革中,在由傳統銀行向國內最佳、國際一流"綜合性、多功能、集約化"銀行邁進的征程上,在加強對一、二級分支機構領導班子及領導人員尤其是"一把手"監督,使各級分行黨委真正發揮核心作用方面,建設銀行巡視工作發揮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亮劍(2004年-2009年)

在新時期中國共産黨巡視制度的建設歷程上,2003年12月31日毫無疑問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日子,這天,作為中國共産黨建黨82週年、執政54年後第一個全面、系統的自我約束與發展的黨內法規——《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正式頒布實施,條例將巡視制度以黨內法規的形式確定下來,由此奠定了巡視制度建設在黨內的法律地位。

2004年是建設銀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股份制銀行轉制的起步之年,同期中央金融工委和中央金融紀工委撤銷以後外部監管體制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在此背景下,如何加強對各級分行領導班子及領導人員尤其是"一把手"監督管理,規範權力運作,成為轉制中需要研究解決的重要課題之一。2004年2月,中央紀委和中央組織部組建了兩個金融巡視組,對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進行巡視,此舉大大推動了商業銀行建立巡視制度的探索步伐。

建設銀行巡視制度應運而生。2004年初,建設銀行黨委提出"按照中紀委、中組部的要求,緊密結合建設銀行實際,堅持在實踐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在先行試點的基礎上,深入總結和研究巡視工作規律,逐步建立健全巡視工作的領導體制和制度體系"的總體思路和要求。4月30日正式印發了《中國建設銀行巡視工作暫行規定》,建立了黨委統一領導、紀委和組織部門組織實施、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6月2日至8月2日,總行紀委監察室、黨委組織部、風險管理部、審計部組成兩個巡視組,對天津市、寧夏區分行進行了巡視試點,建設銀行巡視工作由此拉開序幕。

2006年,在為期一年的科學發展觀教育活動結束後,建設銀行巡視工作正式開始。這一期,巡視工作重點是緊扣領導人員權力運作這個重點,抓住落實科學發展觀這個核心,圍繞轉變發展方式、調整業務結構、維護員工切身利益、構建和諧建行這個大局,對一級分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執行上級決定、履行管理職責、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領導人員、廉潔從業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主要任務是了解真實情況,發現並推動解決突出問題。到2009年底,總行完成了對38個一級分行和2個培訓中心的第一輪巡視工作。這期間,8個因不作為、或違反廉政從業規定、或違反選任用人規定、或因個人原因造成班子不團結的分行"一把手"被免職或調整;被巡視行在班子建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135個突出問題被責令嚴肅整改。

巡視工作剛一亮劍,即在全行引起震動,普遍認識到建立健全巡視制度是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的重要舉措;是完善內控體系、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確保持續健康發展的需要;是加強分支機構領導班子建設,提高分支機構領導班子的領導力和執行力的有效途徑;是解決"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問題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巡視工作受到了各級黨委的重視,得到了受廣大員工的認可。

這期間,建設銀行巡視工作在實踐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自身也得到了完善和加強。尤其是在制度建設方面,建設銀行結合實踐中積累的經驗做法,在《中國建設銀行巡視工作暫行規定》基礎上,又先後制定了《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職責》、《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巡視工作操作規程》、《巡視檔案管理辦法》、《巡視人員守則》等制度辦法,並於2008年9月22日年將巡視工作辦公室改為常設機構,與紀檢監察部合署辦公。建設銀行巡視工作逐步步入了制度化、規範化軌道。

二、礪劍(2010年-2012年)

2009年7月2日,中共中央發佈實施《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以一部系統規範巡視工作的專門法規,對巡視工作的基本任務、職責許可權和工作程式進行了明確規範。《條例》的發佈施行,是完善巡視制度、規範巡視工作、加強黨內監督的重大舉措,標誌著黨的巡視工作邁入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的新階段。同年12月,中央成立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將運作6年多的"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更名為"中央巡視組",進一步健全完善了巡視工作的組織領導體系。中央巡視工作體制機制的調整完善,充分體現了中央對巡視工作的高度重視,體現了中央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的堅定決心。

2010年,建設銀行黨委根據中央的精神要求,結合對第一輪巡視的總結,提出了深化巡視工作的新思路:"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轉變發展方式、調整業務結構、維護員工利益、構建和諧建行的大局,沿著權力運作和業務運作的雙重路徑,以一級分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尤其是一把手為監督重點,抓住風險、管理、效益三個關鍵環節,積極探索創新,努力將巡視成果融入總行決策、融入分行工作,促進分行領導班子建設,監督全行戰略執行,推動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大政方針既定,建設銀行隨即研究制定了《中國建設銀行2010-2014年巡視工作規劃》,決定從2010年開始,對巡視工作進行常態化管理,以一級分行為重點、以巡視間隔時間和分行主要負責人任職時間為參考,按照5年巡視一輪,每年巡視8個分行的週期和頻率開展巡視工作。

根據規劃安排,建設銀行巡視工作在加大巡視力度深入開展第二輪巡視的同時,進一步加強了自身建設。

一方面,建設銀行抽調精兵強將,組建2個巡視組對分行開展第二輪巡視。到2012年底共對黑龍江、江蘇、湖北等14個分行進行了巡視,對大連等5個分行巡視整改情況進行了"回頭看",進一步加大了對分行"一把手"的監督力度,在多方面取得積極成果。重點是強化了對"民主集中制"和黨委議事規則、"三中一大"決策程式的執行力度,促進了分行班子建設,提高了分行班子的整體實力和工作水準。尤其是這期間督促糾正了一批"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帶病交流",以及領導人員家屬違規經商的問題,在全行反響強烈,有力地促進了全行黨風廉政建設。

另一方面,建設銀行積極研究,下大力夯實巡視工作基礎。一是修訂完善制度,根據《條例》和第一輪巡視實踐經驗,制定了《中國建設銀行巡視工作規定(試行)》(建黨發〔2011〕7號),同時制訂了配套的《實施細則》及《操作規程》,進一步明確了巡視工作的職能定位、機構設置、職責許可權、工作程式。二是建立健全運作機制。主要包括:強化巡視反饋制度、建立巡視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其中,反饋制度規定巡視意見由黨委成員根據聯繫行分工向被巡視分行反饋,對問題較多的分行由黨委主要負責同志直接反饋,進一步提高了巡視工作的權威性,有效強化了巡視反饋和督促整改的力度;建立巡視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規定巡視任務由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風險等相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巡視組完成,巡視意見由巡視組提出、經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後向黨委彙報,相關問題交由相關業務部門進一步研究處理,這一機制的建立,使巡視監督與經營管理有機結合起來,較好地發揮了巡視制度的監督整合效應,也進一步提高了巡視工作的專業性。三是創新方式方法。運用IT技術實現民主測評和問卷調查的網路化,結果分析的自動化;設計巡視報告模板,使巡視任務模組化、巡視結果數據化。這些工具的應運和方法的創新,不僅提高了巡視工作效率,而且使巡視成果更準確、更具説服力,更便於黨委參考決策,也更便於分行整改操作。

三、劍指突出問題(2012年下半年——至今)

2012年,中國經濟進入深度調整期,結構性矛盾問題日益暴露,商業銀行信貸資産品質和風險管理能力面臨嚴峻考驗。建設銀行黨委認為,在內外部環境複雜嚴峻,建設銀行深化改革、謀求戰略轉型的關鍵時期,按照中央部署進一步加強對各級分支機構領導班子及領導人員尤其是一把手的巡視監督,使之在組織領導轄區內的經營管理、轉型發展中真正發揮核心作用,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2012年7月9日,第17次黨委會審議通過《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的意見》,決定按"組辦分設,各司其職"的要求健全組織機構,完善運作機制。從2013年開始,選派3位具有較強政治素質和組織原則、在分行長期擔任一把手的行長擔任巡視組專職組長,配備3位熟悉政策和總行工作流程、具有豐富巡視工作經驗的專職副組長,並按照一年一選調的方式從分行後備幹部和業務骨幹中抽調精兵強將組成3個巡視組,專門負責完成巡視任務。同時,進一步強化了巡視辦的綜合管理、協調支援職能。建設銀行巡視工作由此邁入專業化運作階段。

黨的十八大以後,建設銀行黨委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紀委部署,多次召開專門會議,研究部署巡視工作,提出"深入貫徹中央關於巡視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圍繞全行黨風廉政建設和改革發展這個中心,堅持問題導向,以發現問題、形成震懾為主要任務,進一步提高巡視工作的品質和水準,為總行黨委提供切實可用的成果,幫助分行黨委發現自己發現不了的問題,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的巡視工作基本思路,制訂《中國建設銀行巡視工作規劃(2013-2017)》,對今後五年的巡視工作做了總體部署。

按照黨委賦予的新使命、提出的更高要求,建設銀行巡視工作根據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提出的《進一步提高巡視工作品質和水準的實施意見》精神,充分發揮專業化運作優勢,積極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將巡視監督之劍指突出問題。

在巡視工作重點上,聚焦"五個著力"。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對中央方針政策、總行黨委重大決策部署和全行改革發展戰略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違反政治紀律的問題,以此衡量各級分支機構領導班子和成員尤其是一把手的政治素質和執行力,保證政令暢通,落實主體責任,維護統一法人體制;著力發現領導幹部是否存在以權謀私、貪污腐化等違紀違法問題,以此形成震懾,防微杜漸,確保各級領導幹部規範行使手中的經營管理權;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四風"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總行黨委十項要求的問題,以此進一步鞏固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督促領導班子和成員尤其是一把手把功夫真正下到察實情、辦實事、求實效上;著力發現是否存在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以此衡量一個班子和成員尤其是一把手的公信力、凝聚力,堅決糾正不正之風,營造良好的幹部選拔與員工成長環境;著力發現在班子建設、經營管理、風險管控、案件防查等方面是否存在突出問題,以此衡量分支機構領導班子和成員尤其是一把手的執行力、戰鬥力、經營管理水準和風險防控能力,促進全行持續健康發展。

在運作機制和工作方式方法方面,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調整和創新。一是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豐富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構成,由黨委書記親任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紀委、組織部等9個部門主要負責人作為成員,進一步提高了監督合力。同時調整了彙報路徑,由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聽取彙報,提出意見,再向黨委做出綜合報告。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彙報將"人"和"事"分開,主報告向全體成員彙報,對領導人員的評價僅向組長、副組長和紀委、組織部彙報,進一步了提高工作效率,創造了深入研究問題的良好環境。二是靈活安排巡視任務。按照巡視單位不固定、巡視週期不固定、巡視組人員構成不固定的原則,對一把手不在狀態、班子整體合力不強、案件事故發生比較多、各項業務指標不理想、市場競爭力長期處於落後狀態、群眾反映問題比較多的分行和子公司優先安排巡視,進一步提高了巡視工作的針對性、靈活性和威懾力。三是落實監督責任。按照"有重大問題發現不了就是失職,有重大問題而沒有客觀如實反映就是瀆職"明確了巡視組的監督責任。四是強化過程管理。巡視辦對巡視過程全程跟蹤,抓住個別談話結束後、基層調研好外部走訪等工作結束後、巡視組撤點前等三個關鍵環節深度介入,與巡視組共同研究情況,將主要問題和重要線索及時報告領導小組,及時修正方向,調整重點。五是加強成果運用。對巡視發現的重要問題和線索,及時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研究處理;對巡視發現的苗頭性問題,責成巡視組進行提醒談話,板起面孔批評;對於班子缺乏凝聚力、戰鬥力,管理偏松偏軟的,責成組織部門及時提出調整方案;對於經營管理中的突出問題,要求被巡視單位認真整改,按期報送整改報告。六是提供技術支援。研究開發巡視支援管理系統,按照民主測評與問卷調查、數據庫管理與挖掘分析、流程式控制制與現場作業支援、資訊傳遞與檔案管理等4大模組構建系統功能,並與人力資源系統對接,應用科技手段提高巡視效率和管理精細化水準。

在巡視隊伍建設方面,建設銀行按照"打鐵要靠自身硬"和"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的要求,以"四個過硬"為標準,著力打造政治堅定、作風優良、素質全面、能打硬仗的巡視幹部隊伍。一是政治素質過硬。能夠準確掌握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總分行黨委的決策部署,具有高度的使命感、責任感,本著對黨負責、對建設銀行事業負責的態度,積極投入到巡視工作中,敢於板起臉來監督。二是業務素質過硬。要求巡視人員不僅是一個稱職的黨務工作者,而且是銀行經營管理的"行家裏手";不僅熟知黨的"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幹部選拔任用制度等重要制度,而且全面了解掌握全行的發展戰略和業務狀況,熟悉業務的基本規程,了解和掌握被巡視單位所在地的市場情況、競爭態勢。三要是工作作風過硬。能夠牢固樹立"有重大問題發現不了就是失職,有重大問題而沒有客觀如實反映就是瀆職"的觀念,堅決反對"四風",能夠實事求是,深入基層、密切聯繫群眾,頂得住壓力,經得起考驗,既能打"攻堅戰",也能打"持久戰"。四是思想品格過硬。能夠嚴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以及財務管理、公務接待等方面的規定,能夠秉公辦事、勤勉敬業、廉潔自律、勤儉節約、謙虛謹慎、平等待人,在思想品格和工作紀律上能為被巡視單位樹立榜樣,作出表率。同時,建設銀行研究制訂了《關於巡視工作中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總行黨委"十項要求"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改進工作作風、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等具體要求;建立事後評價制度,對應當發現重大問題而沒有發現的認真總結教訓,對發現問題而沒有客觀如實報告的嚴肅追究責任,對巡視沒有發現問題事後又出現問題的追究巡視組組長責任。

按照新的運作模式和工作要求,在2013年、2014年兩年對14個一級分行和1個子公司的巡視、3個分行的回訪中,巡視辦提供有力支援,巡視組直奔主題,共同形成合力,堅持"三個不放過"——不放過經營管理中的重大問題,不放過幹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放過複雜、棘手、敏感的問題。共發現突出問題210個,向總行黨委及總行相關部門提出建議22條,向被巡視單位提出整改建議124條,向總行分送需要進一步研究從政策層面加以解決的問題19個。

根據巡視結果,總行黨委及時對部分團結協作不夠、戰鬥力不強的分行領導班子進行了調整補充;對個別作風專斷、方法簡單或全局駕馭能力不強、管理偏松偏軟的一把手進行了調整;對個別組織紀律性不強、在班子中起"負能量"的領導人員進行了嚴肅批評並調整了崗位;對一些員工反映強烈的問題,如領導幹部違規租住住房、租住賓館、薪酬分配不公等進行了查糾;對一些只重短期效益不考慮長遠發展或打政策"擦邊球"導致重大潛在風險的做法進行了糾正。巡視工作在全行引起震動,震懾作用、遏製作用、治本作用進一步凸顯。

同時,對被巡視單位經營管理中的一些突出問題,如業務轉型調整不到位、競爭優勢不明顯、可持續發展能力不足等,巡視組都進行了深入分析,提出整改建議。被巡視單位給予高度重視,有的將問題整改與建章立制、制訂下一步發展戰略結合起來,使黨風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得到加強,中央八項規定和總行十條要求得到嚴格執行,內控管理得到強化,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得到提高,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尤其子公司建信人壽保險公司,發揮群眾監督作用進行"開門整改",調整理順了運作機制,當年實現保險産品銷售額翻番,躍居銀行係保險公司之首。

四、青海論劍(一級分行巡視工作的推進)

在整個建設銀行巡視監督體系中,一級分行對所轄二級分支機構的巡視,毫無疑問是一個極其重要、也是建設銀行獨具特色的組成部分。

早在2007年,從"金融重災區"中重新站立起來的河南省分行,對加強對分支機構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尤其是"一把手"的監督、建設,有著深切的體會,在系統內率先開展巡視工作。隨後湖北、雲南等14個分行也相繼開始了對所轄進行巡視。

2012年9月13日,建設銀行總行根據黨委《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巡視工作的意見》精神,在青海組織召開了全行首次巡視工作座談會,已經開展巡視工作的14個分行的紀委書參加了這次會議。會議傳達了中央及總行黨委關於巡視工作的指示精神,回顧了分行巡視工作的探索歷程和主要成就。總結了工作經驗,對機構設置、組織管理等關鍵問題進行了研究,對省分行開展巡視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這次會議,明確提出了黨委特別是"一把手"重視是做好巡視工作的關鍵、著力發現和推動解決問題是巡視工作的生命線、有效運用巡視成果是做好巡視工作的根本、堅持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工作是巡視工作保持旺盛生命力的保證等論斷,昇華了巡視工作理念,堅定了分行開展巡視工作的信心,成為建設銀行一級分行巡視工作的重要里程碑。之後,建設銀行又在深圳專門召開了城市行巡視工作專題座談會,對城市行開展巡視工作的特殊性、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了專題研究。

2013年,根據《關於國務院國資委對中央企業、部分中央企業和中管金融企業對所屬單位開展巡視工作的意見(試行)》精神和巡視監督"全覆蓋"要求,結合兩次座談會的研討成果,建設銀行正式出臺了《關於一級分行對所轄分支機構開展巡視工作的指導意見》,從制度上明確了全行巡視監督體系的構建目標、工作重點,加大了對一級分行對所轄二級分支機構開展巡視的推進力度。到2014年11月底,全行36個分行(除扁平化管理程度較高的廈門分行外)已全部開展巡視,僅2014年就組建64個巡視組,對轄內二級分支機構147個進行了巡視、62個進行了回訪。

建設銀行覆蓋到二級分支機構的巡視監督體系的建成,有力推動了中央方針政策和總分行黨委戰略部署的貫徹落實,有效促進了二級分支機構班子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切實轉變作風、加強基礎管理,推動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五、劍氣如虹(未來展望)

天地轉,光陰迫,十年彈指一揮間。建設銀行巡視工作在實踐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較好地完成了不同時期的歷史使命,在建設銀行黨風廉政和改革發展中的震懾、遏制、治本作用日益凸顯。

隨著中央巡視工作的持續、深入開展,2014年下半年,建設銀行黨委決定進一步充實力量,加大巡視力度。從2015年起,總行巡視組將由3個增至4個;每個巡視組除繼續配備專職組長、副組長外,還將配備1名處級專職巡視員;每組每年巡視3-4個單位。對全行37個一級分行及駐地審計機構、2個培訓中心和信用卡中心、5個境內子公司共45個單位巡視一遍的週期將由5年縮短為3年左右。同時,為加強巡視工作管理,明確巡視辦內設2個處,進一步加強對全行巡視巡視工作規劃和對總行巡視組的協調、支援,進一步加強對一級分行巡視工作的指導、管理。

從明年起,還將開展專項巡視,對一把手不在狀態、班子整體合力不強、案件事故發生比較多、各項業務指標不理想、市場競爭力長期處於落後狀態、群眾反映問題比較多的分支機構開展點"穴式"巡視。巡視工作這把"尚方寶劍"針對性將更強、威懾力將更大,在建設銀行黨風廉政建設和轉型發展中的作用將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