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建行:對37家一級分行紀委書記提名考察做出規定
發佈時間:2015-11-26
《辦法》全文共10條,著重對全國37家一級分行紀檢監察機構領導人員提名考察工作做出詳細規定。《辦法》堅持黨管幹部原則,黨委統一領導,紀委和組織部門協同合作。在提名條件上,突出敢於監督、善於監督,注重從落實“兩個責任”表現突出的優秀幹部以及綜合素質好、具有基層領導工作經歷、有發展潛力的優秀中青年幹部中選拔;規定一級分行紀委書記一般應當實行交流任職;在提名考察程式上,細化了有關各方的職責分工和具體操作環節。同時,《辦法》明確規定成立黨委的總行直屬機構、子公司以及二級分行紀委書記的提名考察,參照執行。
《辦法》的出臺,將為推動建設銀行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提供制度支撐,為增強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