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債轉股應與國企改革同步推進
10月16日,建設銀行與雲南錫業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雲南錫業)簽署總額50億元的市場化債轉股投資協議。這也是國務院《關於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正式發佈後,全國首單地方國企市場化債轉股項目。
雖然此前各方對債轉股有不同看法,但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經濟結構調整與轉型、穩定經濟增長等角度考慮,最終還是在債轉股問題上形成了共識,並提出了推行債轉股的具體意見。所不同的是,此次國務院出臺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了市場化債轉股的要求。也就是説,在推進債轉股工作中,一定要嚴格按市場規律辦事,按市場化原則操作,而不能用行政手段強推。
建行能夠與雲南錫業就債轉股問題達成共識,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雲南錫業在全球錫業中處於龍頭地位,近年來經營困難,主要是債務負擔過重、行業環境發生變化所致。如能通過債轉股把企業的債務負擔和財務成本降下來,企業就能提升應對困難的能力,市場競爭能力也會有效提高。與此同時,隨著全球經濟的逐步好轉,行業形勢也會得到改變。對企業來説,困難是暫時的,挺過去就有希望,這對各方來説,都是最好的結果。
另一方面,建行也在積極謀求轉型,該行與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共同設立的武漢武鋼轉型發展基金(合夥制),也已于10月11日出資到位,基金規模120億元。這也是國內首單支援央企市場化去杠桿的落地項目。據相關人士透露,該行從年初開始就陸續接觸了多家煤炭、化工以及一些新興戰略行業的企業,在推動債轉股和國企去杠桿工作的同時,不斷加快自身的轉型步伐。
正是雙方都具有共同的目標和需要,因此,建行與雲南錫業的債轉股工作能夠順利進行。需要注意的是,對一家企業來説,推行債轉股,決不是與某家銀行達成共識就能把債轉股工作推向深入,就能夠有效解決企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畢竟,一家企業、特別是像雲南錫業這樣的大型企業,涉及的金融機構、關聯企業、其他債權人等非常多,與一家金融機構達成共識,只是債轉推進過程中邁出的第一步。要想取得實效,不僅需要其他金融機構、關聯企業、其他債權人的配合,更需要企業拿出切實可行的脫困方案、經營目標、發展措施。尤其是公眾公司,還需得到資本市場的認可。對雲南錫業來説,要達到這個目的,就必須與自身改革結合起來,同步推進。
客觀來説,債轉股只是幫助企業降低成本、減輕負擔、緩解暫時困難的一種手段,債轉股到底能否真正讓企業走出困境,還要看企業自身的努力,看企業能不能充分利用債轉股的契機,從技術、管理、市場、資金等各個層面入手,突破各種發展瓶頸,實現企業良性運轉的目的。很顯然,推動企業改革,是目前國企債轉股能否達到目的非常重要的方面。
事實上,一些企業本身有良好市場前景、足夠市場空間、較強的市場影響力,最後卻陷入困境。原因很簡單,就是體制和機制方面存在較多有待改進的地方。比如,有的企業沒有按照市場規律辦事,在市場行情好時就盲目擴張,市場行情差了,盲目擴張的風險很快暴露出來。更值得注意的要,絕大多數國企在盲目擴張過程中,依靠的是負債擴張,潛在風險更大。
對雲南錫業來説,儘管在行業中的地位很高,但依靠現行管理體制,僅靠債轉股帶來的“紅利”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與國企改革相結合,在推行債轉股的同時,把改革工作推向深入,按照國企改革方案所要求的,實行混合所有制,引進戰略投資者,不僅要進一步降低企業的財務成本,更要通過混合所有制的推行,在體制和機制方面有大的突破,讓企業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只有把企業改革成真正的市場主體,企業自身發展的動力增強,債轉股的“紅利”才能轉化成企業發展的動力。
所以,有關方面在組織企業推動債轉股的同時,不能忽略企業經營機制和企業自身的改革,只有把債轉股與企業改革全面融為一體,債轉股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