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建設銀行:領導幹部任職前須聽取紀委意見
發佈時間:2017-02-06
中國建設銀行各級紀委堅持做好對擬任職幹部的黨風廉政意見審核,嚴把“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在修訂既有制度的基礎上,近日印發了《中國建設銀行領導幹部任職前聽取紀委意見辦法》,進一步改進領導幹部任職前聽取紀委意見工作,做到紀委意見“凡提必聽”,堅決防止領導幹部“帶病提拔”。
《辦法》明確了幹部任職需要聽取紀委意見的範圍,主要包括提拔職務或者提高職級的幹部、平職重用的幹部。規定了聽取意見的程式,明確紀委收到組織人事部門的聽取意見函後,一般在10個工作日內,將黨風廉政審核情況函覆組織人事部門。
《辦法》要求,紀委根據掌握的涉及有關幹部信訪舉報等問題線索情況,以及有關幹部因違規違紀問題受到處分情況,實事求是評價幹部廉政情況。根據不同情形,如未發現問題線索、發現問題線索但未認定為違規違紀問題、發現存在違規違紀問題但給予的處分已過影響期、發現存在違規違紀問題但給予的處分正在影響期、問題線索未查實但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線索正在核查的,紀委要進行相應的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