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金融如何更好地為文化産業“保駕護航”
近年來,我國文化産業發展迅速,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瞄準文化産業領域,“文化+金融”的合作也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興領域。如何看待我國文化産業發展的現狀與趨勢?金融業如何更好地助力文化産業發展?記者就此採訪了中國建設銀行機構業務部總經理黃曦。
記者:當前金融支援文化産業發展的現狀如何?
黃曦:2014年—2016年,我國金融資本進入文化産業最為迅猛,金融投資規模估計達到1萬億元左右,較前幾年有較大幅度增長。信貸方面,針對文化企業“輕資産、高發展、重創意”的特點,不少銀行採取了差異化標準,推出創新特色産品,建立文化金融綠色審批通道,加大對文化産業的支援力度。産業基金方面,文化部、國家旅遊局等行業主管部門積極推動金融機構發起設立文化産業投資基金,引導投資熱潮。截至目前,國內已經設立超過100支文化産業股權投資基金。債券市場方面,目前有超過100家文化企業通過銀行間債券發行了超過600支債券,融資規模不斷擴大。
總體來講,金融機構對文化産業的支援力度較前幾年增加了不少。究其原因,一是國家近年來大力推進文化金融合作,提供了多項政策保障;二是文化産業自身不斷做強做優做大,融資能力大幅提升;三是金融機構不斷開拓思路,豐富了多元化的融資手段。
記者:建設銀行在這方面有哪些成功實踐?
黃曦:近年來建設銀行在支援和服務文化産業領域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一是主動積極與國家部委搭建文化産業合作平臺。建設銀行與文化部開展文化金融合作,建行每年向文化部推薦文化貸款項目申請財政貼息補助,減輕文化企業負債壓力。此後又與國家旅遊局簽署了《關於支援旅遊産業發展戰略合作協議》,連續三年對接國家旅遊優選項目;今年我們計劃與有關部委推進“幸福産業”投融資合作,主要為文化、旅遊等領域提供投融資及綜合金融服務。二是創新文化産業特色産品和服務。結合文化産業在各發展階段需求,建設銀行推出了供應鏈融資、並購貸款、版權質押貸款、産業基金等特色産品,同時積極發揮銀行綜合化服務優勢,在資金結算、國際業務、現金管理等方面為文化企業提供所有金融服務。
記者:當前金融支援文化産業存在哪些障礙?
黃曦:障礙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文化與金融融合程度還不夠高。部分文化企業存在規模較小、形式單一、産業鏈條較短、關聯配套産業滯後等特點,具有“領頭羊”示範帶動作用的骨幹企業少,企業經營業績波動大,盈利能力不穩定,金融機構出於風險考慮,對這類企業比較審慎。文化企業的價值主要通過創意服務等無形資産來實現,由於缺少抵押,且創意和版權估值難等因素,導致金融機構對文化産業缺乏專業性的認知,難於深入介入文化産業。目前市場上缺少專業的文化金融仲介機構,特別是評估、擔保等仲介機構參與度低,智慧財産權評價體系和交易體系尚未完善,導致文化與金融在某些輕資産領域缺少有效的資訊溝通和風險分擔機制。
二是文化金融合作創新不夠深入。現有的文化金融服務大多表現為傳統金融機構開展的傳統業務,在資源分配和創新力度方面受制于金融機構的整體戰略規劃,難以提供系統性的文化金融産品或服務。目前市場上的文化金融創新活動,較少考慮到文化産業的獨有特徵,缺少創新的針對性,無法滿足文化産業的風險保障需求,導致文化企業獲得金融支援的力度不夠。
記者:未來金融支援文化産業的趨勢和方向是什麼?
黃曦:未來金融機構要做好文化産業消費生態圈的綜合金融服務,包括積極關注文化産業的新業態和新需求,服務好文化産業上下游及消費群體的客戶鏈、建立綜合化融資的産品鏈、打造線上和線下的服務鏈等。同時,要通過融資融智積極支援文化産業發展壯大。包括完善投融資機制,創新投融資産品,提升銀行對文化企業融資的信心;積極推廣PPP模式,為公共文化服務領域推薦專業的社會資本,通過提高建設和運營效率,更好地支援文化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