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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參考報》:實施債轉股應精準定位

發佈時間:2017-08-10

近日,建設銀行旗下的債轉股專門機構正式開始營業,標誌著債轉股已從試點階段進入成規模推廣階段。考慮到相關政府部門近期釋放的積極信號,相信今年下半年債轉股的推進會明顯加快。

就實體經濟去杠桿而言,債轉股的好處顯而易見。從微觀層面來看,債轉股可以幫助相關企業降低債務水準,削減債務利息支出,補充資本金,有效降低資産負債率,減輕債務負擔。那些深陷債務泥潭的企業可能就此甩開債務包袱,重新煥發活力。從宏觀層面來看,截至2017年6月,我國實體經濟所獲得的167萬億元社會融資規模存量中,股票融資佔比還不到4%,90%以上為各種形式的債權型融資。通過債轉股來進行債權與股權融資的互換,可以優化我國融資結構,降低經濟增長對債務的依賴。正是看到了這些益處,決策者才會對債轉股政策寄予厚望。

不過,雖然債轉股有不少好處,但也不應將其視為化解實體經濟高杠桿的靈丹妙藥,把去杠桿的希望全部寄託在債轉股身上。債轉股應該被定位為化解債務問題的輔助性政策。如果偏離了這個定位,過多過濫地進行債轉股,非但難以起到去杠桿的作用,還會加大經濟中的道德風險。

我國實體經濟債務問題之所以嚴峻,債權主導的融資結構當然是重要原因,但根本問題則是實體經濟投資回報率低下。如果實體企業的回報率高於債務利息率,企業借得多,投資回報也高,在支付了債務成本後還能保留更多利潤剩餘,這種情況下,債務就不是負擔,反而是企業做大做強的助力器。但目前我國的普遍狀況卻是,大量實體企業投資回報率趕不上債務成本,甚至有部分企業完全靠增量債務來維持經營,淪為“僵屍企業”。因為債務並未在實體經濟中創造出相稱的回報,其本身也就成了問題。

面對因投資回報率趕不上負債成本而形成的債務問題,債轉股無能為力。因為對融資者來説,股權是比債權成本更高的融資方式。股權不像債權那樣有剛性的回報機制,因而風險更高。相應地,股票中會包含風險溢價,以更高的回報率來補償股票所有者承擔的風險。當一個企業的回報率連債權回報率都達不到的時候,就更不可能達到股權融資所要求的回報率了。

在這種情況下強行推進債轉股,無非有兩種結果。一種是股票持有者通過“明股實債”等措施來保證自己所能獲得的回報率。另一種則是企業利用股權回報缺乏剛性的特點,通過債轉股來逃掉自己本應承擔的債務負擔。無論哪種結果,都不是決策者想看到的。

債轉股真正能創造價值的地方,是那些當前債務負擔很重,但長遠發展前景仍然良好的企業。對這些企業進行債轉股,能夠將其從過高的債務負擔解放出來,重回健康發展的軌道,未來給其融資方提供更高的回報。而要在更大範圍化解我國實體經濟的高杠桿問題,則要靠穩增長及促改革政策來提升實體經濟的回報率。

基於這樣一個定位,債轉股需要堅決落實市場化、法制化的導向,而不可硬性攤派。只有通過市場化的手段識別債轉股的用武之地,通過法制化的手段來防止債轉股成為逃廢債務的“盛宴”,債轉股才真正能發揮去杠桿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