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協議的任何變更應得到對方的同意,但以下原因造成的變更除外:
(一)本協議第二章所列服務範圍變更;
(二)手機銀行服務業務章程變更;
(三)手機銀行操作流程變更;
(四)手機銀行收費標準變更;
(五)因國家法律法規原因而造成的變更。
客戶和銀行均有權終止本協議。協議終止並不意味著終止前所發生的未完成指令的撤銷,也不能消除終止前的交易所帶來的任何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