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帳單分期業務,享有更長免息期,為您打造更加輕鬆、靈活的還款計劃!

業務介紹

帳單分期是指持卡人向我行申請將已出帳單一定人民幣消費金額辦理分期償還(每月僅可申請一次)。申請金額最低為500元人民幣,最高不超過已出帳單中人民幣消費總金額(不含取現、分期付款以及我行規定的其他交易)的90%。

業務優勢

  • 自由消費

    商戶隨意選,商品隨心購,想分就分

  • 實時受理

    建行分期專線400-820-0008,隨時辦理

  • 申請便捷

    帳單消費餘額90%一次申請,省時省力更省心

  • 輕鬆還款

    還款自由,享受更長免息期

  • 期數靈活

    3、6、12、18、24期,期數隨意選擇

辦理流程

  • 步驟一:

    通過建行網站閱讀帳單分期業務約定條款;

  • 步驟二:

    帳單日次日至最後還款日期間任意一天,致電400-820-0008,按5號鍵(其他分期業務)提出帳單分期申請(運營時間為8:00-20:00);

  • 步驟三:

    我行通過短信方式告知審批結果。

    我行受理申請後將在2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審核結果通過短信告知,持卡人也可致電400-820-0008查詢。

手續費收取標準

帳單分期手續費率標準表
期數(月) 手續費率
3期 2.6%
6期 4.2%
12期 7.2%
18期 11%
24期 15%

注:手續費=分期總金額*手續費率,將在分期後首個帳單日一次性入賬並收取。

王小姐的帳單日是每月15日。8月15日出帳單後,當期帳單全部應還款額為10000元,王小姐覺得還款有些壓力,在8月25日致電我行,申請對全部應還款額中的9000元(10000*90%)辦理6期帳單分期,申請獲得通過。

王小姐在9月5日(最後還款日)前只需償還1000元(全部應還款額10000元-成功辦理帳單分期金額9000元)。10月5日(下一還款日)前,王小姐需要償還1878元(分期金額1500+手續費9000×4.2%),後續5個月,每月償還1500元即可。

常見問題及解答

  • 申請帳單分期一定成功嗎?

    答:不一定。以我行綜合評定結果為準。

  • 是否所有帳單餘額都可以申請辦理帳單分期付款業務?

    答:不是。只有某些消費交易可以申請帳單分期。取現、分期付款、房産類、證券交易類等交易以及信用卡年費、取現交易手續費、滯納金、超限費等信用卡收費不可申請帳單分期。

  • 申請帳單分期有時間上的規定嗎?

    答:您須在帳單日次日至最後還款日之間,申請辦理帳單分期業務。

  • 同一期帳單是否可以多次辦理帳單分期?

    答:不可以。每個帳單週期只能申請一次帳單分期,兩次申請之間的時間間隔大於30天。

  • 成功申請帳單分期後,本期帳單還需要還款嗎?

    答:您在成功辦理帳單分期後,在到期還款日前,只需償還當期帳單剩餘款項(帳單餘額減去帳單分期金額)即可。

  • 成功申請帳單分期後,可以撤銷、更改期數及金額嗎?

    答:不可以。

  • 若與商戶間發生退換貨等退款情形,帳單分期將如何處理?

    答:帳單分期不受影響,將繼續正常使用。

  • 帳單分期是否可以累計積分?

    答:帳單分期不累計積分。

龍卡信用卡帳單分期付款業務約定條款

中國建設銀行(以下簡稱"建行")龍卡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簡稱"持卡人")申請龍卡信用卡帳單分期付款業務(以下簡稱"帳單分期"),表示其已閱讀並同意遵守本約定條款。
  • 一、基本規定
  • 1. 帳單分期業務是指持卡人向建行申請將已出帳單的一定消費金額平均分成若干期償還,經核準後,由持卡人在約定期限內按月還款,並支付一定手續費的業務。

  • 2. 帳單分期僅限建行龍卡信用卡(商務卡除外)主卡持卡人申請。

  • 3. 溢繳款和臨時額度對應的消費不能辦理帳單分期,申請帳單分期的金額不超過最近一期帳單人民幣消費總金額的90%。

  • 4. 不可申請帳單分期的交易有:取現、分期付款、房地産類、證券投資類及依照信用卡章程和領用協議收取的利息及各項手續費(如信用卡年費、取現交易手續費、滯納金、超限費及其他信用卡收費)及建行另行指定的內容。

  • 二、持卡人權利和義務
  • 1. 持卡人成功辦理帳單分期後,不能對分期金額和期數進行更改;每個帳單週期只能申請一次帳單分期,兩次申請之間的時間間隔不少於30天。

  • 2. 持卡人的可用信用額度根據每月實際歸還的金額等額恢復。

  • 3. 持卡人成功辦理帳單分期後,在到期還款日前,還需償還當期帳單剩餘款項,否則當期帳單將無法享受免息還款待遇。

  • 4. 持卡人賬戶中的溢繳款不能用於提前清償分期付款剩餘本金。

  • 5. 持卡人已成功辦理帳單分期,如申請提前還款,須一次性支付剩餘本金,已收取的分期手續費不予退還。

  • 6. 若持卡人的龍卡信用卡被停卡、或發生其他建行認為持卡人債務履行能力或其他信用程度降低、持卡人發生債務不履行、申請銷戶、主動要求停卡或持卡人違反建行相關規定時,持卡人的分期付款債務應于發生上述事項之時視為全部到期,持卡人應當一次性償還全部剩餘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手續費、利息、滯納金等全部應還款項。

  • 三、銀行權利和義務
  • 1. 建行有權決定持卡人帳單分期申請是否通過。

  • 2. 中國建設銀行有權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業務需要對本業務條款及費用標準進行變更,或對本業務進行延遲或提前終止,上述調整以網點、網站、電子銀行等方式對外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持卡人。自公告施行之日公告內容構成對建設銀行與申請人間協議約定的有效修改和補充。如果申請人不同意接受建設銀行的調整內容,可根據建設銀行的業務規則申請終止帳單分期業務服務。不申請終止服務的,視為接受建設銀行的相關調整。若申請人既不申請終止服務,也不執行調整後的規則,則銀行有權選擇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申請人一次性償還全部剩餘款項及相應利息、滯納金。

  • 四、其他
  • 1. 帳單分期每期應還本金金額在帳單日入賬。每期應還本金金額等於分期本金總額除以期數。每期應還本金金額計算精確到分位,對於分期本金總額不能被期數整除的,採用四捨五入的方式進行金額拆分,差額在最後一期進行調整。分期手續費在成功辦理分期後首個帳單日一次性入賬並全額記入信用卡最低還款額。分期手續費率見《帳單分期手續費率標準表》。

  • 2. 已出帳單中的消費交易進行退貨處理時,已辦理成功的帳單分期業務不受影響,將繼續正常使用。

  • 3. 申請辦理本業務前,持卡人應認真閱讀本約定條款內容。如對業務約定條款有疑問的,持卡人應在申辦本業務前致電400-820-0008進行詳細詢問和了解。申請辦理本業務前,持卡人應確保自己對以上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並同意遵守以上條款,自願承擔可能出現的相關風險。

  • 4. 其他未盡事宜依據《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章程》、《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領用協議》及其他業務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