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購:至旅行社門店選定旅遊産品,説明辦理龍卡信用卡旅遊分期,並簽署旅遊合同;
2.支付:持龍卡信用卡至收銀臺,選擇分期期數並刷卡;
3.確認:核對分期交易金額、期數、手續費,無誤後簽字確認。
1.本業務對象為賬戶狀態正常的龍卡信用卡個人客戶(包括龍卡雙幣種信用卡、龍卡人民幣信用卡;商務卡除外)(以下簡稱“持卡人”),主、附卡持卡每人平均可辦理。上海大眾龍卡不參與雙倍積分活動。
2.本業務的交易在指定合作旅行社中使用由建設銀行提供的專用分期POS機上刷卡完成,刷卡的分期交易起點金額為1000元以上(含)。持卡人至凱撒旅遊全國各直營門店購買凱撒旅遊全線旅遊産品(單訂機票、單辦簽證及單訂酒店等單項服務除外),均可辦理龍卡旅遊分期。辦理龍卡旅遊分期金額不可超過龍卡信用卡可用額度。龍卡旅遊分期不與店內其他優惠活動共用,辦理成功與否,最終以現場刷卡結果為準。
3.龍卡旅遊分期交易1元計1個龍卡信用卡積分,按刷卡分期金額一次性計入等額積分。即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成功辦理6期龍卡旅遊分期可獲獎勵積分(上海大眾龍卡除外),獎勵積分為該筆龍卡旅遊分期交易額的一倍。時間以刷卡交易日為準。如持卡人簽購單記錄與銀行系統記錄不符,以銀行系統記錄為準。獎勵積分將於消費當月過後的兩個月內記入持卡人積分帳戶中。撤消或退貨的分期交易不參加本次活動。雙倍積分活動不與同期建設銀行其他積分獎勵類活動同享。
4.本業務所提供的旅行意外傷害保險,是指主卡持卡人使用本人信用卡(主卡)刷卡辦理龍卡旅遊分期,可免費獲贈凱撒旅遊提供的以持卡人本人為保險人的旅行意外傷害保險保障。旅行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金額、具體賠付內容及方式等約定以持卡人與旅行社簽訂的旅遊合同為準。
5.本業務所提供的航空意外險,是指主卡持卡人使用本人信用卡(主卡)刷卡辦理龍卡旅遊分期(旅遊團費含機票款且刷卡金額高於機票款),可免費獲贈以持卡人本人為保險人的航空意外保險保障。航空意外險的保險金額、具體賠付內容及方式等約定以建設銀行網站公佈為準。
6.建設銀行保留拒絕參與套現及違法交易、不良賬戶或賬戶狀態不正常的持卡人參與本活動的權利。
7.建設銀行僅提供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務,不是旅遊合同關係當事方。合作旅行社負責具體旅遊行程安排、旅行意外傷害保險投保及處理旅遊服務方面的相關投訴和責任。持卡人在出行前須與合作旅遊社簽訂旅遊服務協議,確認投保旅行意外傷害保險。合作旅行社與出行人或其他相關方之間的與旅遊有關的任何糾紛,由合作旅行社負責處理解決,與建設銀行無關。
8.旅遊合同的訂立、生效、撤銷、退款、理賠等具體辦法參照合作旅遊社相關規定執行。建設銀行有權根據監管要求等原因,終止本項業務的辦理。
9.本業務詳細辦法以建設銀行網站公佈準,其他未盡事宜,全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金融業政策規定、中國建設銀行相應業務管理辦法(龍卡信用卡章程、領用協議及龍卡信用卡商戶分期付款約定條款)及相關行業慣例辦理。在法律許可範圍內,中國建設銀行信用卡中心保留相關解釋、調整及更改的權利。調整及更改經相關途徑(如銀行網站)公告後生效。
10. 對於相關約定如有疑問,請撥打建設銀行分期付款服務專線400-820-0008及凱撒旅遊服務熱線400-606-6666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