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分期業務針對賬戶狀態正常的龍卡信用卡個人客戶(商務卡除外)(以下簡稱“持卡人”),主、附卡持卡人可辦理。
- 2.
- 客戶可辦理分期業務的保費包括交強險、商業險(包括但不限于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車上座位責任險、玻璃單獨碎險、劃痕險、新增設備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等)、車船稅等。
- 3.
- 龍卡信用卡車險分期交易在合作保險公司分期POS機上刷卡完成。辦理龍卡信用卡車險分期業務投保的保單金額不可超過龍卡信用卡可用額度,辦理成功與否,最終以現場刷卡結果為準。
- 4.
- 龍卡信用卡車險分期業務交易1元計1個龍卡信用卡積分,按刷卡分期金額一次性計入等額積分。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成功辦理6期龍卡信用卡車險分期業務可額外獲贈5千積分(上海大眾龍卡獲贈15分上海大眾龍卡積分)。同一保單不得分單刷卡辦理分期。時間以刷卡交易日為準,如持卡人簽購單記錄與銀行系統記錄不符,以銀行系統記錄為準。獎勵積分將於消費當月過後的兩個月內記入持卡人積分賬戶中。撤消或退保的分期交易不參加本次活動。
- 5.
- 本次活動中僅限主卡持卡人具有獎勵積分獲贈資格,持卡人以其身份證件號認定。活動期間,每位持卡人僅限獲贈一次獎勵積分,且獎勵積分將計入持卡人當年第一筆辦理車險分期業務的主卡卡號。
- 6.
- 所贈積分可參加建設銀行信用卡積分換禮活動。龍卡汽車卡客戶可根據“積分加倍換油權益”兌換油卡(詳情請瀏覽www.ccb.com網站“信用卡積分兌換”和“龍卡汽車卡”相關欄目資訊。
- 7.
- 持卡人在辦理分期業務前,請確認自己的可用額度,並視各自具體投保時限酌情提前投保,以免造成脫保情況的發生。建設銀行與合作保險公司不承擔持卡人因脫保造成的所有損失。
- 8.
- 建設銀行僅提供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務,不是保險關係當事方。合作保險公司負責對持卡人投保的保險産品及時理賠、處理相關投訴並承擔其他相關責任。合作保險公司與其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其他相關方之間的與保險有關的任何糾紛由合作保險公司負責處理和解決,與建設銀行無關。
- 9.
- 保單的訂立、生效、撤銷、退保、理賠等具體辦法參照合作保險公司相關規程執行。
- 10.
- 建設銀行有權根據監管要求等原因終止本項業務的辦理。
- 11.
- 業務未盡事宜,全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金融業政策規定、中國建設銀行相應業務管理辦法(龍卡信用卡章程、領用協議及龍卡信用卡商戶分期付款約定條款)及相關行業慣例辦理。在法律許可範圍內,中國建設銀行信用卡中心保留相關解釋、調整及更改的權利。調整及更改經相關途徑(如銀行網站)公告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