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金的徵稅模式
企業年金作為一種延期支付的福利待遇,其在運作過程中需要經歷3個交易環節,即:繳費環節、投資收益環節和待遇支付環節。相應地,企業年金稅收優惠也在這三個環節中進行。但這3個環節所涉及的稅種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繳費環節 |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
投資收益環節 |
印花稅、所得稅、營業稅、利息稅 |
待遇支付環節 |
個人所得稅 |
若對繳費、投資收益和待遇支付3個環節有徵稅和免稅兩種選擇,則對於企業年金整個運作過程的稅收就有8種模式,即:
EET |
TEE |
ETE |
ETT |
TTE |
TET |
TTT |
EEE |
|
繳費環節 |
E |
T |
E |
E |
T |
T |
T |
E |
投資收益環節 |
E |
E |
T |
T |
T |
E |
T |
E |
待遇支付環節 |
T |
E |
E |
T |
E |
T |
T |
E |
注:E(exemption)表示免(減)稅,T(tax)表示徵稅
在8種稅收模式種,EEE模式和ETE模式使國家稅收流失太多,易造成福利水準的過度,給政府帶來財政壓力,不太常見;而TTT模式、TET模式存在重復徵稅的現象,年金增值率較低,從而導致僱員待遇給付水準較低。從對西方工業國家的企業年金稅收模式統計上看,採用EET的國家佔絕對的主導。EET模式雖然會使政府減少一些眼前的稅收收入,但卻具有非常多的優點:一方面,在企業年金計劃運作的前期,稅收的減免會使參與者真切地體會到企業年金帶來的好處,容易對企業年金産生認同感,因而會提高企業年金計劃的參與率。另一方面,一般個人所得稅往往採取累進稅率進行徵收,而養老金水準顯然不如員工在職時的收入水準,因此對於養老金適用的邊際稅率要大大低於工作收入,這就使員工在個人所得稅上獲益不少。綜合分析,EET模式是企業年金8種稅收模式中最為科學合理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