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為了履行金融賬戶涉稅資訊自動交換國際義務,規範金融機構對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資訊盡職調查行為,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資訊盡職調查管理辦法》(2017年第1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金融機構需對符合條件的存量金融賬戶開展盡職調查,識別非居民賬戶並報送賬戶相關資訊。客戶應當配合金融機構的盡職調查工作,真實、及時、準確、完整地向金融機構提供規定資訊,並在上述資訊變化之日起三十日內告知金融機構。
根據監管要求,我行將從即日起,對截至2017年6月30日賬戶加總餘額超過相當於二十五萬美元的存量機構賬戶,以及自2017年起任一西曆年度末賬戶加總餘額超過相當於二十五萬美元的存量機構賬戶,開展盡職調查工作。
若您滿足上述條件,且于2017年7月1日前在我行開立過《管理辦法》中規定的金融賬戶,為更好地協助您履行相關義務,我行客戶經理將通過短信或電話等方式通知您填寫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相關事宜,請您配合我行客戶經理或通過我行企業網銀儘早填寫並簽署聲明文件。
我行在進行上述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資訊盡職調查工作過程中,不會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賬戶密碼、支付密碼、網上銀行登錄密碼、手機銀行登錄密碼以及短信驗證碼等資訊,請您注意保護相關資訊,防止資訊洩露給您造成資金損失。
若您的賬戶符合資訊報送要求,我行將根據《管理辦法》和相關監管規定,對您的賬戶資訊進行報送。
若您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寫《機構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以及《控制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如需),我行將根據《管理辦法》和相關監管法規,以您現有資訊中的非居民標識為準,對您的賬戶資訊進行報送。
本公告未盡事宜,以六部委聯合發佈的《管理辦法》為準。相關內容敬請參見國稅總局網站: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
如對以上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您及時撥打我行客戶服務熱線95533,也可向我行各分支機構諮詢。
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援!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