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贖回是指投資者通過基金銷售機構申請將手中持有的基金份額變現的行為。基金的贖回以書面方式或經認可的其他方式進行。當日的贖回申請可以在15:00以前撤銷。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成功以後,基金管理人通常將在T+7日內支付贖回款項,鉅額贖回支付辦法參照基金合同。
【資訊來源: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