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轉換業務是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持有人提供的一種服務,即投資者在持有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發行的開放式基金後,可自由轉換到該公司管理的其他開放式基金,直接申購目標基金而不需要先贖回已有基金。
基金轉換業務為投資者應對股市、債市和貨幣市場的變化提供了方便。當證券市場發生較大變化的時候,投資者可以通過在不同風險程度的基金間的轉 換,回避因市場波動帶來的投資風險。或者當投資者收入狀況或風險承受能力發生變化的時候,通過轉換業務,變更投資于符合自身投資目標的基金産品。
另外,通過轉換業務變更基金投資品種,比正常的贖回再申購業務享有一定幅度的費率優惠。基金份額在轉換後,原持有時間仍延續計算,享受持有時間越長、贖回費率越低的優惠。
基金轉換還可以比賣出老基金再買入新基金要縮短時間。正常情況下,在申請基金轉換後,第二個交易日(即T+1)即可獲得確認。應該注意的是,由於基金註冊登記機構等原因,同一個基金公司中可能會有一隻或者少數幾隻基金不能同其他基金進行轉換。
但是,投資者不要頻繁地轉換基金産品。因為基金是一種專業理財産品,基金業績有一定的週期性。投資者不能因為基金凈值在短期內低於了心理預期,就盲目地進行基金産品之間的轉換。這樣不但增加了基金的轉換成本,而且也可能失去了原有基金産品應有的獲利機會。
【資訊來源: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