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品簡介
個人助業貸款是指建設銀行向個人發放的用於滿足其生産經營資金需求的人民幣貸款。
基本規定
1.貸款對象:年滿18周歲,不超過60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且屬於從事合法生産經營的個人獨資企業出資人、個人合夥企業合夥人和個體工商戶;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2.貸款用途:用於滿足借款人及其所經營實體的日常生産經營資金週轉,包括備品備料、進貨採購、支付水電氣暖以及其他合理需求等。
3.擔保方式:採取抵押、質押、保證、信用方式。
4.貸款金額:單戶貸款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
5.貸款期限:非迴圈類最長不超過3年;
迴圈類額度期限最高10年,單筆期限不超過1年。
6.貸款利率:按照建設銀行的貸款利率規定執行。
7.還款方式:包括等額本息法、等額本金法、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法、按期付息任意還本法等。
辦理流程:
1.客戶申請。客戶向銀行提出申請,書面填寫申請表,同時提交相關資料。
2.簽訂合同。銀行對借款人提交的申請資料調查、審批通過後,雙方簽訂借款合同、擔保合同,視情況辦理相關公證、抵押登記手續等。
3.發放貸款。經銀行審批同意並辦妥所有手續後,銀行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4.按期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5.貸款結清。貸款結清包括正常結清和提前結清兩種。
(1)正常結清: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或貸款最後一期(分期償還類)結清貸款;
(2)提前結清:在貸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結清貸款,須按借款合同約定,提前向銀行提出申請,經銀行審批後到指定會計櫃檯進行還款。
貸款結清後,借款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憑證領回由銀行收押的法律憑證和有關證明文件,並持貸款結清憑證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登出手續。
(以上內容僅作參考,客戶申請辦理以上産品和服務,以中國建設銀行當地分行有關規定為準。為節約您的時間,請在辦理相關手續前,詳細諮詢當地建設銀行或9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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