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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外匯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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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建設銀行個人外匯買賣交易産品須知

個人外匯買賣業務是指建設銀行接受個人客戶委託,為其辦理兩種可自由兌換貨幣之間的買賣,以規避匯率風險,達到個人外匯資産保值增值目的的一種業務。

在建設銀行開立有外匯存款賬戶的居民個人,向建設銀行申請並經審核同意,即可根據建設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通過建設銀行營業前臺、電話銀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STM進行兩種外匯之間的實盤買賣。櫃檯交易時間為週一至週五9:00-18:00,電話銀行、網銀、手機銀行交易時間為週一早7:00至週六淩晨4:00(國內外法定節假日及特殊交易時間見我行交易網點發佈的公告或收聽95533電話銀行語音提示)。

我行的個人外匯買賣業務包括15個外匯幣種:美元、日元、港幣、英鎊、歐元、瑞士法郎、加拿大元、澳大利亞元、紐西蘭元、新加坡元、瑞典克朗、丹麥克朗、挪威克朗、澳門元、泰銖。任意兩個幣種均可組合進行外匯買賣即時交易,但電子渠道(手機、網銀、STM和電話銀行)正在逐漸改進當中,如果存在無法交易的貨幣,請至櫃檯進行辦理。

客戶可選擇實時交易或委託交易兩種形式。

實時交易按我行公佈的個人外匯買賣牌價成交。由於外匯價格波動較快,客戶可以通過設定自己容忍的價格偏差幅度控製成交時的價格偏差風險,當客戶提交交易時,若銀行最新價格在客戶設定的價格偏差容忍範圍之內,該筆交易以銀行最新價格進行成交,否則不成交。(注:由於手機銀行版本的不同,如客戶手機銀行版本未顯示容忍點差欄位,默認容忍點差為2。)

委託交易指客戶可選擇委託牌價進行挂單,如某一時刻我行牌價符合挂單成交條件,則挂單成交,否則該筆挂單在客戶指定的挂單有效時間內或週末交易結束時自動失效。客戶在委託交易未成交時,可進行撤單,取消該筆委託。止盈挂單按客戶價格成交,止損挂單按銀行牌價進行成交。我行委託交易不進行資金凍結,當資金不足時,若客戶選擇按最大可成交金額成交,則按照客戶賬戶中賣出幣種的實際餘額進行成交,否則不成交。挂單當周有效,若失效時間落在週一至週五,則失效時間為挂單失效日的24:00,若落在週六,挂單失效時間為淩晨04:00。(注:由於手機銀行版本的不同,如客戶手機銀行版本未顯示“資金不足時”的選擇欄位,默認按最大可成交金額成交)

注:

1.銀行在外匯市場行情的基礎上依據設定規則進行報價,但並不承諾與其他任何有可能被認為是外匯市場的報價保持一致。

2.銀行根據自身及市場情況決定對客戶報價點差。當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並導致某一幣種價格出現大幅波動或市場流動性不足時,銀行可以擴大報價點差;在市場出現極端情況時,銀行可以暫停個人外匯買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