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介紹 實物貴金屬定投是建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一項實物貴金屬業務服務。客戶可使用理財卡、儲蓄卡、金融IC卡和活期一本通存摺等,在我行開立實物貴金屬定投專用賬戶。通過實時買入或定投買入兩種方式,按照我行報出的定投品種交易報價,購入一定克重(或金額)的實物貴金屬,並存入定投專用賬戶。 目前,建設銀行為客戶提供的定投業務標的品種範圍為黃金,稱為“建行金”定投業務。 ◆服務規則 1.客戶可申請按月或按日進行實物貴金屬定投,並選擇定投時間點,相關時點以建設銀行系統為準。按日定投時,客戶可選擇每N(1-28)日為頻率進行定投;按月定投時,客戶可選擇每月的N(1-28)日為定投日進行定投。按金額定投時,定投金額起點為200元,並以10元的整數倍遞增;按重量定投時,定投重量起點為1克,且以0.1克的整數倍遞增。 2.客戶在辦理定投簽約時,須指定“定投起始日”,定投起始日應為定投生效日起90天以內的某一日。定投生效日是指客戶定投簽約日的次日。客戶可同時簽約多筆定投,定投各項要素相同的,不可重復簽約。 3.自定投生效日起,建設銀行將按照客戶設定的定投起始日及其他定投條件,于每個定投日(自然日)指定定投時點進行批量買入,非交易時間內的定投計劃將順延至下一交易日同一時點處理。客戶實際定投成交時間可能存在一定延後,但定投成交的價格仍為客戶指定定投時點的統一報價。 4.客戶需保證用於實物貴金屬定投的交易介質處於正常狀態且賬戶可用資金充裕,以確保定投買入成交。因賬戶資金餘額不足等客戶方原因,單一定投簽約項下連續3筆定投買入失敗的,建設銀行將終止客戶相關定投簽約。 5.客戶可變更已有定投簽約,可變更內容包括定投週期方式、定投週期、定投時點及定投方式。變更時,若變更日晚于原定投起始日(含),則定投起始日不可變更。變更日(含)前已生成的未執行定投計劃將繼續執行。 6.目前,建設銀行為客戶提供實物黃金定投服務。客戶持有的實物黃金定投份額可等重量無差價兌換提取建行金投資金條(澆鑄系列)。客戶兌換提取建行金投資金條(澆鑄系列)以外産品的,須按照該産品與建行金投資金條(澆鑄系列)的銷售價差,補足差額後提取産品。具體可兌換品種以當地建設銀行公告為準。 ◆“建行金”定投業務可兌換提取産品查詢 ◆服務渠道 1.建設銀行開通實物貴金屬業務的營業網點 2.建設銀行網上銀行 ◆風險提示 實物貴金屬業務面臨包括政策風險、價格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指實物貴金屬可能無法及時變現)、通訊系統安全、網路系統安全在內的各種風險。受國際上各種政治、經濟因素及各種突發事件的影響,貴金屬價格可能發生劇烈波動,客戶應充分認識到此項業務可能涉及的風險。在建設銀行辦理實物貴金屬業務的客戶,均視為願意承擔由於上述風險造成的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