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您好!
根據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關於開展北京地區機構信用代碼推廣工作的通知》(銀管發〔2012〕72號)文件要求,建行北京市分行決定在北京地區建行系統內開展機構信用代碼推廣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機構信用代碼的主要內容和意義:
機構信用代碼是從信用的角度編制的用於識別機構身份的代碼標識,共18位,具有唯一性、經濟性、廣覆蓋性、實用性和相容性的特點,機構信用代碼覆蓋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等各類機構,是各類機構的“經濟身份證”。
機構信用代碼將作為反洗錢工作的重要工具,輔助開展單位客戶身份識別工作。
二、發放對象:
機構信用代碼證的發放對象為2012年5月31日以前在建行北京市分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客戶。(6月1日以後開立基本賬戶的客戶應在開戶時辦理。)
三、發放時間及地點:
根據人民銀行通知要求,請您于2012年10月15日前到您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行申領機構信用代碼證。
四、發放方法:
如果您到開戶行辦理機構信用代碼證,需攜帶如下資料:
(1)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
(2)登記證明資料(包括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事業單位登記證等);
(3)稅務登記證;
(4)機構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5)公章(或提供機構單位介紹信)。
如果您在辦理機構信用代碼的過程中遇到困難,可以隨時與您的基本戶開戶行聯繫諮詢。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援!
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
20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