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擬對産品列表中的理財産品説明書及風險揭示書條款進行調整,具體內容如下。
一、新增稅收條款
(五)稅收
本産品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本産品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由中國建設銀行申報和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稅款從本産品資産總值中扣除。
二、新增風險提示
增加“理財産品過往業績不代表其未來表現,不等於理財産品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三、調整資訊披露條款
1.將“發生對産品産生重大影響之情形後的5個産品工作日內發佈重大影響事件資訊”調整為“發生對産品産生重大影響之情形後的2個産品工作日內發佈重大影響事件資訊”。
2.“在産品提前終止日後的二十個産品工作日內發佈産品清算報告”調整為“在産品提前終止日後的5個産品工作日內發佈産品清算報告”
特此公告。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