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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專門委員會

董事會下設戰略發展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關聯交易、社會責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等五個專門委員會。其中,審計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和關聯交易、社會責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主席均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且獨立非執行董事超過半數。

戰略發展委員會

本行戰略發展委員會由11名董事組成,主席由董事長田國立先生擔任,委員包括張金良先生、徐建東先生、張奇先生、田博先生、夏陽先生、邵敏女士、劉芳女士、M•C•麥卡錫先生、鐘嘉年先生和梁錦松先生。

戰略發展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 ● 擬訂戰略及發展規劃,監測、評估其實施情況;
  • ● 審核年度經營計劃和固定資産投資預算;
  • ● 審查年度經營計劃和固定資産投資預算執行情況;
  • ● 評估各類業務的協調發展狀況;
  • ● 審核重大組織調整和機構佈局方案;
  • ● 審核銀行重大投資、融資方案;
  • ● 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行使股權投資、資訊技術規劃和資本充足率管理等許可權;
  • ● 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審計委員會

本行審計委員會由6名董事組成,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鐘嘉年先生擔任,委員包括田博先生、劉芳女士、格雷姆•惠勒先生、米歇爾•馬德蘭先生和威廉•科恩先生。鐘嘉年先生具備香港的註冊會計師資格。本行審計委員會的委員構成符合境內外監管規定的要求。

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 ● 監督銀行財務報告,審查銀行會計資訊及其重大事項披露;
  • ● 監督及評估銀行內部控制;
  • ● 監督及評價銀行內部審計工作;
  • ● 監督及評估外部審計工作;
  • ● 關注可能出現的不當行為並確保有適當安排;
  • ● 向董事會報告委員會工作;
  • ● 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風險管理委員會

風險管理委員會由9名董事組成,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梁錦松先生擔任,委員包括張金良先生、徐建東先生、夏陽先生、M•C•麥卡錫先生鐘嘉年先生、格雷姆•惠勒先生、米歇爾•馬德蘭先生和威廉•科恩先生

風險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 ● 根據本行總體戰略,審核本行風險管理政策,並對其實施情況及效果進行監督和評價;
  • ● 持續監督並審查本行風險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 ● 指導本行的風險管理制度建設;
  • ● 監督和評價風險管理部門的設置、組織方式、工作程式和效果,並提出改善意見;
  • ● 審議本行風險報告,對本行風險狀況進行定期評估,提出完善本行風險管理的意見;
  • ● 對本行分管風險管理的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工作進行評價;
  • ● 監督銀行核心業務、管理制度和重大經營活動的合規性;
  • ● 兼任美國風險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 ● 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提名與薪酬委員會

提名與薪酬委員會由6名董事組成,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M•C•麥卡錫先生擔任,委員包括張奇先生、邵敏女士、格雷姆•惠勒先生、米歇爾•馬德蘭先生和梁錦松先生

提名與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 ● 組織擬訂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標準和程式;
  • ● 就董事候選人、行長人選、首席審計官人選和董事會秘書人選,及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人選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 ● 審核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及經驗方面),並就為執行銀行的公司策略而擬對董事會作出的調整提出建議;
  • ● 評估董事會成員履職情況;
  • ● 審核行長提名的高級管理人員人選;
  • ● 擬訂高級管理人員的發展計劃及關鍵後備人才的培養計劃;
  • ● 審核行長提交的銀行薪酬管理制度;
  • ● 組織擬訂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業績考核辦法,提交董事會審議;
  • ● 組織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業績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和監事會的盡職情況評價,提出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分配的建議,提請董事會審議;
  • ● 根據監事會對監事的業績考核,提出對監事薪酬分配方案的建議,提請董事會審議;
  • ● 監督本行績效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的執行情況;
  • ● 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關聯交易、社會責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關聯交易、社會責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由4名董事組成,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格雷姆•惠勒先生擔任,委員包括鐘嘉年先生、米歇爾馬德蘭先生和威廉•科恩先生

關聯交易、社會責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 ● 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及銀行章程的要求,設計並提出銀行重大關聯交易衡量標準以及銀行關聯交易管理和內部審批備案制度,報董事會批准;
  • ● 確認銀行關聯方,並向董事會和監事會報告,同時向銀行相關工作人員公佈;
  • ● 接受一般關聯交易的備案, 或在必要的情況下批准一般關聯交易;
  • ● 審查重大關聯交易,並提交董事會批准,並應同時報監事會;
  • ● 研究擬定銀行社會責任戰略和政策;
  • ● 對銀行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並指導和監督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編制;
  • ● 研究擬定環境、社會及治理管理方針和策略,定期跟蹤評估進展情況,並指導監督相應的資訊披露;
  • ● 研究擬定銀行綠色金融戰略,監督、評價綠色金融戰略執行情況;
  • ● 監督指導管理層推進普惠金融相關工作;
  • ● 指導和督促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管理制度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督促高級管理層落實相關工作,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重大資訊披露;
  • ● 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