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交易的手續費是指在買入或賣出基金時支付給銷售機構的費用,用來彌補基金銷售機構因為辦理相關手續而産生的成本。手續費屬於一次性的費用。為了 防止銷售機構聯手哄抬手續費而損害投資人利益或是過度調降費率而引發行業惡性競爭,國際上許多國家一般都對基金買賣的手續費設有上限或下限。
買賣封閉式基金的手續費俗稱佣金,用以支付給證券商作為提供買賣服務的代價,目前法規規定的基金佣金上限為每筆交易金額的3%。,佣金下限為每筆人民幣 5元,證券商可以在這個範圍內自行確定費用比率。目前大多數的證券商對封閉式基金的買和賣都同樣收取交易金額的3%。作為手續費。因此,如果買入或者賣出 10,000元的封閉式基金時,都必須額外再支付30元給證券商作為手續費。
在申購開放式基金時支付的手續費一般稱為申購費,贖回時 支付的則稱為贖回費,目前國內開放式基金的申購費率水準普遍在1.8%以下,贖回費率水準則以0.5%居多。一般來説,基金的申購費用比例並不是固定不變 的,而是隨著申請金額的增加而遞減,如很多基金管理公司以五百萬份基金份額作為分界,如果申購超過五百萬份的基金份額,就可以適用比較低的申購費率。贖回 費是針對贖回行為收取的費用,主要是為了減少投資者在短期內過多贖回給其他投資者帶來的損失,收取的贖回費在扣除註冊登記費等手續費後,餘額全部歸基金資 産,用來補償未贖回的投資人,且歸入基金資産的部分不得少於贖回費的25%。可以在購買開放式基金前,仔細閱讀有關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説明書,了解其申 購費與贖回費的具體收取原則。
【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