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産證明
1、業務介紹 私人銀行客戶資産證明是指建設銀行私人銀行專營機構(含財富管理中心)根據私人銀行客戶的申請,為其開立用以反映申請人在建設銀行的資産、負債、賬戶交易往來和私人銀行客戶身份等情況的書面證明,或是接受申請人委託代理其向信託公司申辦信託産品書面證明的一系列證明業務。 2、特色與優勢 業務種類多樣,全面滿足您的個性化、多元化需求。 具體包括以下十一項證明業務: (1)個人存款(時段)[含儲蓄國債,儲蓄國債包括憑證式國債和儲蓄國債(電子式),下同]證明 (2)個人存款證明 (3)存款發生額(即歷史明細)證明 (4)記賬式國債證明 (5)本外幣理財産品證明 (6)基金産品證明 (7)賬戶黃金證明 (8)實物黃金證明 (9)受託申辦信託産品證明 (10)個人貸款證明 (11)私人銀行客戶身份證明 3、適用對象 建設銀行私人銀行客戶 4.辦理流程 私人銀行客戶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護照、港澳臺回鄉證等),並根據不同證明業務種類攜帶儲蓄存摺、存單、銀行卡、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理財協議、實物黃金代保管收據、信託合同、貸款合同等相關憑證,至建設銀行私人銀行專營機構(含財富管理中心)申辦相應業務。 具體流程請諮詢您的私人銀行客戶經理。 5、溫馨提示 在受託申辦信託産品證明業務中,申請人須是信託産品受益人。建設銀行承擔協助申請人向信託公司提交申請需求及相關業務材料,並在信託公司開立信託産品證明後,將證明文件轉交申請人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