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貸”業務是建設銀行為滿足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生産經營週轉的融資需求,為能夠提供符合建設銀行要求的質押財産的借款人,辦理的小額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業務。
●適用對象
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
●貸款額度
單戶貸款金額最高為1000萬元。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最長1年。其中,以個人名義借款的,貸款期限最短1個月(含)。
●擔保條件
可供辦理的質押物包括:定期存單、國債、保證金、銀行承兌匯票、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等多種易於變現的傳統質物及個人實物黃金、企業債券等新興質押財産。
●産品特點
通過質押快速解決資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