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銀行理財卡領用協議
理財卡申領人(以下簡稱“甲方”)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以下簡稱“乙方”)雙方達成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領理財卡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知悉並同意遵守《中國建設銀行龍卡借記卡章程》和《中國建設銀行理財卡章程》,履行本協議。
二、申領
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償還能力且符合條件的自然人,均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申請不同級別的理財卡主卡。自然人包括中國居民、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以及符合規定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外國公民。同一申請人只能申請一張主卡,並可為其配偶或直系親屬申領附屬卡(附屬卡申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須徵得其監護人的同意)。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請資料真實、有效、合法。乙方應對甲方相關個人資料保密,但法律法規及金融監管機構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在乙方為甲方辦理本協議項下相關事項所必需的情形下,甲方同意並授權乙方向乙方集團成員(包括乙方境內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服務機構及其他乙方認為必要的業務合作機構提供乙方獲取的甲方個人資訊,範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身份資訊、賬戶資訊等個人資訊。上述第三方將為處理本協議項下事務之目的接觸並按照乙方的業務需要使用甲方個人資訊。乙方承諾將向有關第三方明確其保護甲方個人資訊的職責並要求第三方承擔相應保密義務。
3、理財卡分白金卡和金卡兩種不同的等級,甲方申請相應等級的理財卡需滿足乙方的條件。
4、乙方對符合申領條件的申請人予以發卡。甲方領取理財卡時,應立即在理財卡背面簽名欄內簽署與申請表上相同的簽名,並在交易時使用此簽名。因卡片未簽名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使用指南等相關資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中國建設銀行理財卡使用指南》僅供參考,如果《中國建設銀行理財卡使用指南》與當地網點的公告有不一致的,以當地網點的公告為準。
2、甲方保證將理財卡用於合法用途,保證自己利用理財卡從事的各種交易為法律所允許。
3、理財卡開卡後,默認開通卡內本外幣活期和定期儲蓄及憑證式國債等賬戶的基本功能、境外交易功能。甲方可通過簽約開通約定轉存、自動轉賬、自動匯款、質押貸款、外匯買賣、證券買賣、銀證轉賬等功能,並應遵守乙方相關業務規定。甲方可以到乙方指定營業網點關閉或開通相應的VISA、MasterCard國際組織網路境外交易功能。對於理財IC卡,卡內帶有電子現金賬戶,默認卡內人民幣活期賬戶為其主賬戶,可以通過主賬戶向電子現金賬戶進行圈存。
4、甲方可在開卡時同時申請開通ATM自助轉賬功能,並可設定自助轉賬限額,也可在開卡後另行書面申請或通過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電子渠道申請開通、關閉ATM自助轉賬功能或設定自助轉賬交易限額。甲方可設定不超過5萬元的每日每卡轉出累計金額,若甲方沒有設定的,每卡每日轉出累計金額不超過5萬元;其中,乙方能有效識別轉出、轉入方為同一持卡人賬戶的ATM自助轉賬不受上述限額控制。附屬卡的ATM自助轉賬功能與主卡保持一致,如主卡開通ATM自助轉賬功能,附屬卡和主卡ATM自助轉賬交易限額統一按主卡的交易限額控制。
5、理財卡的本外幣活期賬戶為基本賬戶。理財卡境內、境外(含港澳臺地區,下同)通過中國銀聯網路進行的交易,其人民幣活期賬戶為基本賬戶;通過VISA、MasterCard國際組織的專用網路進行的境外交易,其美元活期賬戶為基本賬戶。通過銀聯網路進行的消費和取現所産生的其他貨幣與人民幣的清算匯率依據中國銀聯及中國建設銀行的最新規定辦理;通過VISA、MasterCard網路進行的消費和取現所産生的其他貨幣與美元以及美元與人民幣的清算匯率依據VISA、MasterCard國際組織及中國建設銀行的最新規定辦理。甲方同意承擔因此而産生的所有匯兌損益。
6、甲方在境內ATM上使用理財卡取款時,每卡每日累計取現金額不得超過20000元(含)人民幣;甲方在自助設備上存入現金,以自助設備核點後顯示的金額作為入賬金額。
7、甲方在境外通過中國銀聯網路進行的取現交易每卡每日累計取現金額不能超過等值人民幣10000元(含)。甲方在境外通過VISA、MasterCard等國際組織的專用網路進行的取現交易,銀行櫃檯提款和ATM提款每卡每日累計取現不得超過等值1000(含)美元,一月內每卡累計取現不得超過等值5000(含)美元,六個月內每卡累計取現不得超過等值10000(含)美元,一年內每卡累計取現不得超過等值20000(含)美元;在境外每卡每日消費交易次數不得超過15次,每卡日累計消費金額不得超過等值50000(含)美元;對郵購/電購交易每卡單筆交易限額為等值100(含)美元,每卡月累計交易限額為500(含)美元;網上交易的每卡單筆交易限額為200(含)美元,每卡月累計交易限額為500(含)美元。
8、理財IC卡在使用非接觸方式進行消費時,默認使用理財IC卡內的電子現金賬戶進行交易;理財IC卡在使用接觸式方式進行消費時,甲方可在POS上選擇使用理財IC卡主賬戶或理財IC卡內的電子現金賬戶進行交易。
9、理財IC卡內的電子現金賬戶僅支援人民幣結算。電子現金賬戶不記名、不計息、不挂失,僅用於持卡人小額消費,餘額上限為1000元(含)人民幣。
10、甲方通過現金或轉賬方式向理財IC卡電子現金賬戶圈存資金,可以在乙方營業網點、ATM等自助設備、網上銀行等渠道辦理。圈存交易不可以撤銷。
11、甲方理財IC卡電子現金賬戶內的資金只可用於小額脫機消費,在消費時不需要提供密碼。電子現金賬戶內的資金交易不可以撤銷。
12、理財IC卡電子現金賬戶退貨資金退入理財IC卡主賬戶。
13、理財IC卡的電子現金賬戶餘額的判斷應以電子現金晶片餘額為準。
14、憑密碼進行的交易,相應産生的電子資訊記錄為該項交易完成的有效憑證;不憑密碼進行的交易,則記載有甲方簽名的交易憑證或乙方提供的其他確認方式為該項交易完成的有效憑證。基於甲方簽字形成的交易憑證和/或通過金融IC晶片等電子數據辦理的電子現金消費交易所産生的資訊記錄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據。如有關交易確已發生,持卡人不得以無交易憑證、交易憑證上簽字非本人所為等理由拒絕支付理財卡項下發生的交易款項。
15、理財IC卡到期或損壞需要換卡時,如果理財IC卡晶片未損壞,甲方交回卡片換領新卡,電子現金賬戶資金轉入主賬戶;如果理財IC卡晶片已損壞,甲方交回卡片換領新卡,其原卡片電子現金賬戶資金30天后轉入主賬戶中,在此期間已換領的新卡片不允許銷戶。
16、如果理財IC卡電子現金交易次數超過了監管機構設定的電子現金連續交易次數上限,交易應轉為連線交易。連線交易是指連接乙方系統驗證的交易。
17、甲方使用理財卡進行交易,因正常受理或結算等原因造成賬戶可用餘額少於交易金額而發生賬戶欠款時,甲方應當承擔償還責任,並儘快還清欠款,乙方將自銀行記賬日起按日利率萬分之五對欠款額計收利息。
18、甲方有權向乙方申請增加或登出其附屬卡。理財卡賬戶內資金(包括附屬卡持卡人存入的資金)歸屬主卡持卡人所有。主卡持卡人應承擔其理財卡項下(包括主卡和附屬卡)發生的全部債務(不論該債務是否已計入理財卡賬戶)責任。附屬卡持卡人應對此債務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不論理財卡是否凍結或終止使用,主卡持卡人和附屬卡持卡人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將持續存在。通知主卡持卡人或附屬卡持卡人視同已通知主卡持卡人和附屬卡持卡人。
19、乙方有權根據甲方資信情況對甲方所持卡片進行升/降級調整。甲方在達到升級條件後,可以選擇退回原卡片、辦理換卡手續並簽字確認。升級後,原卡片的簽約關係不變,其卡片下所屬賬戶及關聯賬戶將一併平移轉入新卡片中;需變更簽約關係的,應由甲方簽字確認。升級後的卡片有效期為自辦理升級換卡手續發卡月份起五年,並改按卡片升級後對應的標準計收相關費用。甲方在未達到相應等級條件時,甲方應在通知其降級換卡的10個工作日內儘快達到相應條件或持原卡片到指定營業網點辦理換卡手續並簽字確認,否則乙方仍可按原卡片級別對應標準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並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供原卡片級別的服務。降級後,原卡片下所屬賬戶、關聯賬戶及原卡片簽約關係一併平移至新卡片中;需變更簽約關係的,應由甲方簽字確認。
20、甲方領取預約換卡的新卡時,須將舊卡卡片退回乙方,未退回卡片的,乙方將保留對其理財卡賬戶此前及此後發生的交易款項和相關利息、費用的追索權。
21、甲方不得以與商戶或乙方以外的受理銀行之間發生糾紛為由拒絕支付所欠乙方款項。
22、乙方在甲方理財卡發生交易後,應對甲方提供對賬查詢的功能。甲方可通過乙方提供的方式了解其賬務變動情況。甲方如對境內交易賬務變動情況有異議的,應于交易發生後的40天內向乙方提出查詢更正申請;如對境外交易賬務變動情況有異議的,應于記賬日後60天內向銀行提出查詢更正申請。
23、如因卡片毀損、磁條消磁或晶片不可讀等原因導致用卡交易中乙方不能驗證磁條或卡面等相關資訊時,乙方有權不予受理;因上述原因需要換領新卡的,甲方可持卡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乙方指定營業網點辦理換卡手續,並交納換卡手續費。如上述情況是由於卡片自身品質原因造成的,乙方免費提供換卡服務。
24、簽約過乙方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或手機銀行的理財卡,在因卡片毀損、磁條消磁或晶片不可讀等原因通過預約換卡方式換領新卡以及升降級換卡期間在上述渠道可以正常使用卡內資金。
25、甲方使用中國建設銀行的ATM等自助設備時,如發生吞卡,應及時與自助設備所屬管理機構取得聯繫,並按銀行指定時間及要求辦理領卡手續。過期未領的,中國建設銀行將按有關規定對被吞卡片進行剪卡處理,甲方須到乙方指定營業網點辦理補卡手續,並交納補卡手續費。在其他銀行的ATM等自助設備發生吞卡的,應及時按照相關銀行的規定辦理手續。
26、甲方辦理理財卡換卡業務出現卡號變更,不影響原債務責任的承擔,部分簽約功能可以自動轉移到新卡內;對於不能自動轉移的簽約功能,甲方應及時到原簽約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四、密碼
1、理財卡的密碼由乙方提供隨機生成的初始密碼。初始密碼列印在密碼信封內,甲方領卡時如發現密碼信封被拆或破損,有權拒領;領取密碼信封後,甲方應及時在櫃檯或ATM機等自助設備上修改密碼。
2、理財IC卡的電子現金賬戶內的資金交易不校驗密碼、不核對持卡人簽名,凡使用電子現金賬戶內的資金進行的交易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甲方應承擔因相關卡片保管不善(包括但不限于丟失或被盜等)造成的風險損失。如有關交易確已發生,甲方不得拒絕償付交易款項。
3、甲方必須妥善保管密碼和正確使用密碼,避免使用易被破譯的數字,並切勿將密碼透露給任何他人。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由此産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甲方在使用時,如連續輸錯三次密碼,卡片將被鎖定(電子現金賬戶除外),需要按照要求到發卡銀行營業網點辦理解鎖手續後,才能繼續使用。
4、理財卡密碼遺忘時,甲方應按乙方相關業務規定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卡片到乙方指定網點辦理密碼挂失。密碼挂失後,若甲方記起原密碼,即可申請解除挂失。密碼挂失後甲方可根據乙方相關規定進行密碼重置。卡密碼挂失後,所有持卡發起的交易一律拒絕,但不影響自動轉賬等簽約交易的處理。主卡密碼挂失後,不影響附屬卡的使用,反之亦然。
五、卡片挂失
1、甲方應妥善保管所持理財卡卡片,如卡片遺失或被盜,應及時通過致電乙方客戶服務中心或乙方提供的其他途徑辦理口頭挂失或到乙方指定網點辦理書面挂失。挂失自相關手續辦妥後即時生效,甲方不承擔挂失有效期內該卡被冒用所造成的資金損失,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挂失時間及金額以銀行記錄為準。
2、為協助甲方防範風險,甲方可以通過營業機構、95533、網上銀行等途徑提出口頭挂失申請,乙方核對相關資訊無誤後將對該卡賬戶進行止付。口頭挂失分為臨時口頭挂失和永久口頭挂失。臨時口頭挂失的有效期為5天(可多次申請),有效期滿後挂失失效,乙方不再承擔相關損失和責任;永久口頭挂失不設有效期,辦理挂失後續處理或挂失撤銷前賬戶處於止付狀態。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電子渠道受理的挂失屬於口頭挂失。
3、書面挂失時,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卡號、甲方姓名、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等相關資料。乙方核對相關資訊無誤後將立即對該卡進行止付。
4、甲方應按乙方相關業務規定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憑證到乙方指定網點辦理挂失補卡或銷卡手續,補卡時須交納補卡手續費。
5、挂失生效後,若甲方申請辦理撤銷挂失,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卡片及相關憑證到乙方指定網點辦理撤銷挂失手續。乙方核對相關憑證和證件並驗證理財卡密碼無誤後,為甲方辦理撤銷挂失手續。
6、因下列情況之一産生的債務或損失,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① 甲方挂失生效前發生的交易;
② 甲方有欺詐或其他不誠實行為的;
③ 乙方調查情況,遭甲方拒絕的;
④ 遺失或被竊理財卡卡片上無甲方簽名。
7、理財卡卡片挂失後,所有持卡發起的交易一律拒絕,但不影響基於此賬戶簽約的自動轉賬等簽約交易的處理。主卡挂失後,不影響附屬卡的使用,反之亦然。
8、挂失生效後,其效力不及于理財IC卡電子現金賬戶,乙方不承擔電子現金賬戶內的資金被冒用所引起的資金風險。
六、銷戶
甲方對理財卡申請銷戶時,應在償還賬戶所有欠款、解除卡內所有簽約關係、將卡內賬戶全部銷戶或移出後辦理理財卡銷戶申請,並將理財卡主卡及所有附屬卡卡片交還乙方。甲方申請銷戶時,如卡片有效期期滿已超過45天(不含)以上且晶片未損壞,乙方應立即為其辦理正式銷戶手續,否則須自受理銷戶申請之日起45天后方可為其辦理銷戶手續; 理財IC卡晶片到期或損壞時,甲方應在提出書面銷戶申請45天后,到乙方指定網點辦理正式銷戶手續。理財卡銷戶後乙方仍保留對該賬戶此前及此後發生的有效交易款項及相應的利息、費用等的追索權。
七、有效期
1、理財卡卡片有效期五年。卡片過期後,持卡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理財卡可以在乙方櫃面使用卡內資金,不允許代辦;簽約過乙方網上銀行、電話銀行和手機銀行的理財卡在上述渠道可以使用卡內資金。理財卡卡片到期後其賬戶下尚未結清的債權債務關係仍然有效。
2、甲方在理財卡卡片有效期滿後繼續用卡的,甲方應到乙方營業網點或按乙方提供的方式辦理換卡手續。
八、其他
1、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務時,應當遵守本協議。甲方使用理財卡辦理業務涉及其他相關業務規則時應一併遵守, 但在本協議生效前乙方既有的業務規則與本協議發生衝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2、理財卡賬戶內的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存款利率、計結息辦法及中國建設銀行關於個人存款的相關規定計付利息,並由乙方依法代扣代繳利息稅(如有)。如果中國人民銀行不再規定統一的儲蓄存款利率與計息方式或允許商業銀行在一定範圍內自主確定的,以乙方統一公佈實行的儲蓄存款利率與計息方式為準。電子現金賬戶不計付利息。
3、通過理財卡賬戶發放的個人貸款的貸款利率、計結息辦法等內容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4、理財卡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甲方因卡片保管不善、將卡片交他人使用或自身使用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本人承擔。
5、甲方及其代理人向乙方提供的身份證件應當真實、合法,否則因此産生的一切糾紛及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甲方工作、通訊方式(地址或電話)、身份證號碼等個人資料發生變動,應及時到乙方辦理變更手續,如未按規定辦理,由此産生的風險損失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在申請資料當中填寫的通訊地址和方式為甲乙雙方所同意,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以上地址,均視為乙方已履行送達義務。甲方通訊地址和方式如有變動,應于十日內通知乙方。
6、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戰爭、暴動、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地震、政府行為、禁令、或供電、通訊等客觀情況)導致理財卡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將視情況協助甲方解決或提供必要的幫助。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乙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對於在交易過程中,因暫時的網路通訊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錯賬現象,銀行有權根據實際交易情況進行賬務處理,甲方有權提出異議。
7、理財卡屬於乙方所有,乙方保留收回或不發卡給甲方的權利。為保障甲方賬戶資金安全,乙方在發現甲方的理財卡存在他人冒用等使用風險時,有權暫時對該賬戶進行止付。若發現甲方在用卡過程中有不遵守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章程及本協議規定或其他違規、違法行為的,乙方有權終止其用卡權利,並可授權有關單位收回其理財卡。
8、乙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協助國家司法機關或者其他有權機關對理財卡相關賬戶查詢、凍結和扣劃。
9、乙方根據服務項目或服務內容,對服務價格、優惠措施及其生效和終止日期、與價格相關的例外條款和限制性條款、諮詢(投訴)的聯繫方式等資訊通過乙方網點、網站等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甲方明示。乙方亦對相關業務規則等要求通過上述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甲方明示。乙方公告內容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應在充分知曉、理解有關公告內容後簽署本協議。
甲方同意按乙方公佈的收費標準支付各類應承擔的費用,同意乙方採用扣收的方式從甲方賬戶中收取相關費用。乙方有權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業務需要對服務內容、收費項目或標準、《中國建設銀行龍卡借記卡章程》或《中國建設銀行理財卡章程》等內容進行調整,並正式對外公告一定時期後執行並適用於本協議,無需另行通知甲方,如有需要,乙方將在公告前報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核準或備案。甲方有權在乙方公告期間選擇是否繼續使用理財卡及相關服務,如果甲方不願接受乙方公告內容的,應在乙方公告施行前向乙方申請變更或終止相關服務;如果甲方未申請變更或終止相關服務,視為甲方同意相關調整,變更後的內容對甲方産生法律約束力,若甲方不執行變更後的內容,乙方有權選擇終止本服務。理財卡的服務內容、收費項目及標準等內容,均以乙方最新公告為準。
10.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辦理卡片申領、挂失、換卡等特殊業務時,應由其監護人代辦;由其監護人代辦申領卡片之後,其對卡片的使用行為視為已取得其監護人同意。此類甲方的用卡行為及交易責任由甲方及其監護人承擔。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人民銀行及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章、政策規定及金融業的行業慣例辦理。甲乙雙方在履行協議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在訴訟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十、本協議經甲方在《中國建設銀行理財卡申請表》上簽字,自乙方同意甲方申請併發放卡片之日起生效。
|